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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合同範本#引言關於物業管理合同的性質,目前流行兩種觀點,即物業管理合同是壹種委托合同,或者說物業關系是民法中代理制度的壹種特殊類型,物業管理合同也是壹種建立代理關系的合同。以下是我為您整理的《住宅物業管理合同》。希望妳喜歡!

蒂希

甲方(委托人):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托人):_ _ _ 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 _ _ _ _ _住宅區的畜牧管理,保證該區域房屋和公共設施的正常使用權,為業主創造壹個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 根據《xx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及其配套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和市政府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物業管理合同,合同內容如下:

壹、物業管理的範圍和內容

(1)甲方將位於_ _ _ _區_ _ _ _路住宅區的物業委托給乙方統壹管理、綜合服務、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2)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護和保護;

2.公共設施、設備和場所(場所)的使用、維護、保養和管理【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樓道、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區、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在該地區;

3.清潔度(不包括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娛樂活動場所;

6 .居民區便民服務網點及所有經營場所(不含肉菜市場);

7.車輛行駛和停放;

8.住宅區檔案管理;

9.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二、委托管理原則

以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為主,經濟效益為輔,相互促進,體現了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責權利相統壹的原則。

三、委托經營期內確定經營目標和經濟指令,並實行風險抵押金經濟承包責任制。

四。委托經營期限委托經營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動詞 (verb的縮寫)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根據《住宅區條例》和本合同的約定,委托乙方對_ _ _ _住宅區進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合理使用公共設施專項資金,並按照《公共設施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向乙方支付;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向乙方提供_ _ _ _平方米的商品房(總建築面積的0.5%),按商品房租金標準出租,並辦理使用手續;

4.為乙方提供_ _ _ _平方米的管理用房(包括_ _ _ _平方米的辦公用房和_ _ _ _平方米的員工宿舍),按微利住房租金標準出租;

5.負責向乙方提供壹套本小區工程的竣工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收回;

6.乙方不得幹涉乙方根據本合同規定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進行監督檢查,每半年進行壹次考核。乙方因經營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有權解除合同;

8、負責確定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標準;

9.委托乙方處理違反住宅條例、住宅區細則、業主公約的行為,包括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采取收繳水費、停電等措施督促無故不繳納相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法行為的責任;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和物業管理工作;

11.甲方根據政策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辦法;

2.遵守各項管理規定和合同約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的授權對小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保證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的實現,承擔相應的責任,並自覺接受甲方的檢查和監督;

3.根據小區大中修需要,制定維修計劃,報甲方批準後,從公共設施專項基金中收取家禽所需的維修資金;

4.接受甲方的監督,報告經營管理過程中的財務賬目,每月提交壹次財務報表,以甲方和區房管部門的輸贏為準,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公布管理費收支賬目;

5.住宅區內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動。乙方在住宅區內改建、擴建、完善配套工程的,必須報甲方及相關部門批準後方可實施;

6.乙方應本著商業效率和精益的原則在該住宅區設立管理辦公室;

7.建立本小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錄相關變化;

8.負責計算小區管理服務費的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計算標準和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批的收費標準收費,不得擅自加價。每三個月向區住宅管理部門繳納商業用房租金的50%作為回收公共設施專項基金;

9.有權根據甲方的委托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住宅區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10.管理期滿時,將所有專用房屋及相關財產、所有畜牧管理檔案及相關資料移交給甲方;

11.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

12.有權聘請特許經營公司承擔住宅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和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不及物動詞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以《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標準》及市、區住宅管理部門規定的標準為準,乙方接管後_ _ _ _ _年內住宅區達標。

(2)保證每年完成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元的各項收費指標

七。風險抵押

(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壹次性支付人民幣元作為抵押風險金;

(2)甲方對乙方在合同中規定的經營目標和經濟指標,應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房貸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因甲方過錯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因乙方過錯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乙方無權要求償還抵押貸款,並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八、獎罰措施

(1)在全面完成各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的前提下,如管理費用有節余,甲方將按節余的_ _ _%獎勵乙方。

(2)若小區被評為國家級、省級、市級文明小區,甲方將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 _ _ _(國家級)、_ _ _ _ _ _(省級)、_ _ _ _ _ _(市級)元;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勵或相關榮譽的獎金另行設置;如果乙方獲得的文明社區稱號在乙方管理期間被上級機關取消,乙方應全額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甲方不履行合同責任,將影響乙方承包經營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賠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乙方不履行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元的罰款,直至解除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因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經濟損失或給居民造成嚴重不便的,應賠償甲方或業主、使用人的經濟損失(以市房管局鑒定結論為準)。

九。合同的修改、補充和終止

(1)本合同條款可由雙方協商修改、變更或補充,並以書面合同為準;

(2)本合同約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要續約,必須在到期前6個月向對方提交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但根據住宅區條例和細則被取消優先承包管理資格的除外。

X.其他事項

(1)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臺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互相體諒,互相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 _ _ _ _ _ _ _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3)本合同正本壹式三份,甲乙雙方及區房管部門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雙方對合同有爭議,協商不成的,提交市房管局或區房管部門調解,或由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裁決。

(5)

(6)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代表(簽名)

時間:年月日

偏激

甲方:xx區xx小區業主委員會(代表本小區全體業主)

代表:xx

乙方:深圳XX發展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xx住宅區業主大會於年月日表決通過,直接聘請xx開發公司為xx住宅區(以下簡稱“本住宅區”)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為保證管理服務的正常進行,規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壹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壹條物業基本情況

1.居住區位置:深圳市羅湖區。

2.建築面積:_ _平方米。

3.建築面積:_ _ _ _ _ _ _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積:_ _ _平方米(別墅_ _ _ _平方米,復式別墅_ _ _ _平方米,高層_ _ _ _平方米,多層_ _ _ _平方米);商業面積:_ _平方米;服務建築面積:_ _平方米(含首層停車庫);其他區域(配電室、地下室等。)_ _ _ _平方米。

4.住宅戶數:_ _ _ _ _ _ _(截至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5.物業類型:混合住宅小區。

第二條委托管理服務

1.本住宅區建築本體所用部位(如地面、屋頂、梁、柱、內外墻和基礎、外墻、樓梯間、走廊通道、設備用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設施設備(給排水管道、汙水管道、垃圾房、照明、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供水系統等)的維護、保養、管理和運營服務。)用在住宅區。

3.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水管、化糞池、溝渠、水池、水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等)的維護、養護和管理。)在本居住區規劃紅線內。

4.配套服務設施(籃球場、兒童遊樂園、遊樂設施、中心廣場等)的維護、養護和管理。)在本居住區規劃紅線內。

5.本居住區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和建築)的清潔、垃圾收集和清除;社區殺人;* * *區域綠化等。

6.本居住區的交通、車輛行駛、停放及管理。

7.本居住區的治安管理實行24小時封閉式管理。在規劃紅線範圍內實行全天候安全監控和巡邏,實行外來人員巡查登記制度,當地公安機關應當配合和協助做好居住區的安全保衛工作。

8.這個居住區社區文化的發展。

9、小區物業、業主、管理服務檔案、資料的建立、保管和使用管理。

10,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政策規定的、本合同簽訂後新規定的由物業管理公司承擔的其他事項。

第三條合同期限

合同管理服務期為3年。從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0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審批乙方提出的年度管理服務計劃、財務預算和決算..

2.對乙方的管理服務水平進行季度或年度綜合評估。如需聘請專業公司,費用從物業費中支付。如未達標或乙方管理不善給本小區業主利益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

3.每年聘請獨立審計機構對相關賬目進行審計,審計費用在物業收費中列支。如乙方提供虛假或不準確的帳冊、傳票等。,嚴重損害甲方利益,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4.支持乙方督促未按合同約定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業主;不鼓勵或者煽動業主不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反對業主不合理拖欠物業管理服務費,導致其他交費業主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乙方應做好欠費業主的催收、統計和記賬工作,確保本小區物業管理服務費收繳率不低於應繳費用總額的98%。如果無故達不到收款率,低於部分將扣除乙方傭金。

5.業主應自覺按時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不得拖欠。逾期的業主按照每天萬分之五的標準繳納滯納金。乙方有權通知拖欠超過1個月的業主;拖欠3個月以上的業主可以提起訴訟追討。敗訴方除支付物業管理費外,還應承擔勝訴方的合理律師費。

6.不幹涉乙方依照法律或本合同規定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協助乙方進行物業管理、宣傳、教育和文化活動。

8.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由甲方承擔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全面實施《深圳市羅湖區XXX住宅區附件物業管理服務方案》(以下簡稱《服務方案》)。

2.完善和制定與“服務計劃”相匹配的管理辦法和操作程序,以履行本合同。超出業主公約和本合同制定涉及業主權利義務的物業管理措施,向業主收取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費用的,應當事先報告並經業主大會同意。

3.有權聘請有資質的專業公司承擔本小區的單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整體管理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或將任何單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4.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的規定,乙方應在本小區顯著位置長期公示物業管理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收費標準等內容。

5.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的年度維修計劃和大、中修計劃,經甲方審批後組織實施..

6.在本居住區購買公共財產和公共責任險。

7.作為提供物業管理和服務的對價,乙方應在每年年底按年度物業管理總支出的65,438+00%計提物業管理服務傭金(以下簡稱“傭金”)。

8.本小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所有收支賬目由乙方按政府規定每三個月向業主公布壹次,公布時間不少於15天。賬目公布前,應提交甲方審核和備案。賬目公布時間應在每季度後壹個月的15之前。如有特殊情況,應書面通知甲方延遲公布賬目。

9.由於乙方壹直是本小區事實上的物業管理人,乙方有權向業主追討歷年所欠的物業管理費。

10.乙方不得擅自占用或改變本住宅區公共設施、設備及相關場地的使用功能。如需對本小區配套工程進行修改、擴建或完善,須報甲方及相關部門批準後方可實施。

11.為實現本小區物業的保值增值,乙方應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防止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擅自改變本小區的用途和功能。特別是禁止將住宅用於商業、辦公、宿舍或其他非普通住宅用途。

12.建立本小區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錄相關變更情況,並書面通知甲方。

13,開展積極健康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

14.本合同終止時,及時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財產以及各種管理檔案、財務資料等資料;移交給本居住區的公共財產,包括物業管理費結余、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等。

15.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其他權利、義務和責任..

第六條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該住宅區定位為高檔住宅區,乙方應執行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標準。具體按《深圳市羅湖區XXX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方案》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取標準和管理。

1.本小區物業管理服務費按以下標準收取:別墅物業每平方米5.20元/月;復式別墅每平米3.55元/月;高層物業每平方米3.60元/月;多層物業每平方米2.30元/月;商業物業每平米5.00元/月-6.00元/月;服務樓每平方米2.50元/月(以上物業面積按建築面積計算)。

2.本小區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月直接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乙方應在每月10日前,向已繳納的業主提供上月物業服務費用的明細清單,並接受業主的查詢。乙方必須按照政府規定和程序收費,不得隨意收費,確保收費準確,收費公開透明。

3.物業管理服務費余額歸全體業主,用於彌補未來物業管理費的不足。未經業主大會同意,乙方不能隨意使用。

第八條專項本體維修資金收支管理

1.本住宅區專項維修資金按照政府收費標準收取:高層建築每平方米建築面積0.25元/月;多層建築面積每平方米0.15元/月(別墅除外)。物業管理服務費由乙方直接向業主收取。管理處將以每棟樓為單位管理本體資金,並設立專門賬戶存儲該物業的本體資金。

2.本住宅區本體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按照政府規定的本體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範圍實行專款專用,由乙方先行提出,甲方審核簽字後實施程序。

3.本住宅區專項維修資金的收支和使用賬目由甲方每三個月向業主公布壹次,公布時間不少於15天,接受全體業主的監督,賬目公布前由甲方提交乙方審核備案。賬目應在每季度後壹個月的15前公布。

4.業主拖欠本體專項維修資金的,乙方應按約定的拖欠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方式處理。

5.本住宅區公共設施專項資金的繳納、使用、更新和管理,按照《深圳市房屋公共設施專項資金管理條例》執行。

第九條公用設施和業主* * *擁有財產收益和管理權

1.本小區除業主私有車位外的所有室內外車位統壹使用,每輛車每月停車費(含停車管理費)暫定為220元。

2.業主在本小區的私人車位,每月需繳納每個車位30元的停車管理費,與物業管理費壹並使用。

3.本小區共有76個室內車位(出售部分除外),由乙方提供給全體業主使用,乙方每月按每個車位每月200元的固定標準提取76個車位的使用費(不含停車管理費)。

4.本居住區臨時停車收費按照市政府指導價執行。

5.本小區嚴格控制外來車輛停放,除極端特殊情況外,禁止外來車輛過夜停放。

6.乙方對物業業主和使用人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及其他專項服務采用成本核算法,按實際發生的費用收取;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和標準進行審查和監督..

7.本小區公共區域的電梯廣告及相關收入、乙方所有權以外的停車場收入、專項服務收入等。歸全體業主所有,與物業管理費壹並使用。

第十條合同的終止、續簽和移交

1.本小區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期滿後,雙方合同關系終止。乙方應根據政府和行業規定提前30天填寫固定資產、辦公室、設備、小區資料等移交清單,並提交甲方審核。小區物業費財務賬目應在合同終止後10天內提交甲方審計,甲方聘請專業財務公司進行審計。

2.如果乙方願意續簽合同,應在合同期滿前60天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合同期滿前30天召開業主大會,決定是否續約。本小區全體業主所持表決權的2/3同意續約的,直接與乙方續約..

3.本小區業主大會表決結果未達到全體業主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原合同到期後自動終止。甲方將另行招聘物業管理服務公司。

4.新舊物業管理公司交接的過渡期最長為2個月,乙方應提供過渡性物業管理服務;2個月過渡期期滿後,必須按規定進行交接和撤離。

第十壹條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未能完成規定的服務標準或直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相應賠償乙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服務標準無法實現或物業利益受損,乙方應向甲方作出相應賠償。給車主造成損害的,應當賠償車主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終止合同。。

3.甲、乙雙方以不正當競爭方式取得物業管理服務權,或者造成對方喪失物業管理服務權,或者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5.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應根據相關法律政策及時協商解決。

6.甲乙雙方與業主因物業服務產生的任何爭議,應盡可能通過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壹方均可向羅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判決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7.合同期限屆滿前,乙方擅自提前停止物業管理服務的;如乙方未能按時移交或撤離,應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進壹步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深圳市羅湖區XXX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方案》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含附件)正本壹式三份,雙方及物業管理部門(備案)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對雙方及本小區全體業主具有約束力。

甲方:深圳市羅湖區XXX住宅。

乙方:深圳XX發展公司

地區業主委員會

負責人:

負責人:

簽署日期:年月日。

簽署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