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筆試
1.筆試方式和內容。采用筆試閉卷考試,涵蓋公共事務基礎知識(20%)和學科專業知識(80%),筆試滿分為100。考試不指定大綱和教材。
2.筆試時間和地點。報考人員應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2)專業技能測試
報考信息技術、音樂、體育、美術、學前教育、電工電子、服裝設計、汽車維修、廣告設計教學、美發實踐指導等崗位的考生,經筆試後具備專業技能。
測試;報考其他崗位的考生,不進行專業技能測試。專業技能測試的內容是教授相關專業所必需的專業技能。專業技能測試滿分100。
(3)綜合素質測試
1.綜合素質測試考生。專業技能測試人員,按照筆試成績占40%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計算結果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
數,尾數四舍五入),其余人員按筆試成績100%計算綜合成績。
60分為合格分數線。綜合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招聘崗位人數的3倍確定進入綜合素質測試人員,最後壹名成績相同的人員同時進入綜合素質測試。筆試,專業技能
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在如東人才網和如東教育網公布測試結果和進入綜合素質測試的人員名單。自願放棄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同樣報考
壹崗綜合成績合格人員,從高分到低分壹次性遞補。
2.綜合素質測試的形式和內容。綜合素質測試包括講座和面試。考生按指定題目獨立備課後,在指定時間、地點講課。講課的內容是為該學科的相應學習部分指定教材和主題。講座結束後將進行面試,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
3.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按照講課成績占70%、面試成績占30%的比例計算(計算結果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尾數四舍五入),60分為合格分數線。將當場通知考生講座結果和面試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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