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社保查詢 - 喪葬費和撫恤金的領取標準

喪葬費和撫恤金的領取標準

喪葬費和撫恤金標準如下:

1,喪葬補助金為統籌地區6個月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職工工資的壹定比例提供給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因工死亡親屬。標準為:配偶40%,其他親屬30%,喪偶老人或孤兒10%。受撫養親屬的核定養恤金總額不應高於因工死亡雇員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3.壹次性工亡補助金的標準為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喪葬費和撫恤金所需材料如下:

1.退休人員:企業退休職工死亡待遇申請表,加蓋單位公章;在職人員:在職死亡申報表,加蓋單位公章;

2.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火化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單位經辦人或家庭成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家庭成員還應提供戶口簿原件);

4.家屬辦理的,經辦人與死者的直系親屬證明(不需要在同壹戶口本上提供,不在的可以由戶口本所或社區/村委會出具);

5、喪葬費、撫恤金提供單位賬戶信息;轉入個人養老金賬戶的,提供養老金賬戶卡原件及復印件;如果調用第三方賬戶,需要提供第三方銀行卡的原件或復印件;

6.在職人員95年前參加工作,實際繳費不足19又壹個月的,需要帶檔案辦理;

7.喪葬費和撫恤金壹次性支付。

喪葬費和撫恤金的申請流程如下:

1.當事人死亡後,家屬(繼承人)應當及時提交當事人死亡證明或者火化證明、喪葬費申請表等材料;

2.社保審核後,法定繼承人按規定繼承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社保經辦機構對符合條件者按當地規定計算具體撫恤金和喪葬費;

3.社保經辦機構審批完畢後,將相關款項轉入當事人原單位,由原單位通知繼承人領取社保金。

綜上,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因病或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傷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養老金在繳費滿壹年後發放1個月。失業人員死亡,符合申請條件的,可以申請喪葬補助。其供養的直系親屬可以申請喪葬撫恤金。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應當向其家屬支付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79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等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用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的,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壹次性工亡補助金:

(壹)喪葬補助費為統籌地區6個月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工資的壹定比例支付給職工死亡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且因工不能勞動的親屬。標準為:配偶40%,其他親屬30%,喪偶老人或孤兒10%。受撫養親屬的核定養恤金總額不應高於因工死亡雇員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壹次性工亡補助金的標準為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殘疾職工在帶薪停職期間因工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壹款規定的待遇。

壹級至四級殘疾職工在停薪留職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壹款第(壹)、(二)項規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