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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區農村養老保險政策

政策: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覆蓋範圍包括:年滿16周歲的農村居民(不含在校學生)和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鎮非從業人員,可以在戶籍所在地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不符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可按照轉移銜接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參保繳費標準,壹次性繳納不超過原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正常繳費年限的養老保險費。

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目前繳費標準設定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其中100元。

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重度殘疾人,由縣(市、區)政府代為繳納不低於最低標準(100元/年/人)的養老保險費。除了100元的檔次,參保人可以選擇檔次繳費,多繳的部分會更多。

擴展數據

其他政策

參保人員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15,未領取政府規定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退休費和退休生活費的,可以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

繳費標準為100元和200元,政府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30元;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政府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35元、40元、45元、50元、55元、60元、65元;繳費標準為1000元及以上,政府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70元。

四川省人民政府-南充市城鄉居民統壹社會養老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