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有幾種情況可以讓妳搬回原籍:
1.如果是為了學習、讀書而遷出,如果是因為學習的需要而遷出戶口,隨時可以遷回老家,戶口性質不變;
2、大學生在特定時期,符合條件,符合政策,可以遷回老家,也可以不轉農。
3,如果是因為買房,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回農村;壹般遷回原籍的操作流程是這樣的:先去妳現在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室,出示妳的準生證,讓他們幫妳網上轉移戶口;然後,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確認戶口遷移,派出所給妳發戶口變更聯系單。
2.註冊帳戶所需的程序如下:
1.向轉出地派出所提交落戶申請,派出所出具受理證明;
2.等待轉出地戶籍民警調查,符合轉出條件的派出所出具受理證明;
3.向轉出地派出所出具接收證明;轉出派出所出具準遷證明,同時註銷戶口;
4.將準遷證明交給派出所,辦理相應手續(準備照片);
5.註冊手續已經辦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戶口所在地管轄範圍的,應當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遷移證,註銷戶口。公民從農村遷入城市,必須持城市勞動部門的就業證明、學校的入學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證明,向常住戶口登記機關申請遷出。公民移居邊境地區,必須經居住地的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