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陽光之家裏面的社工是幫助智障的。職能是:
主要招收具有上海市常住戶籍,持有《殘疾人證》,生活基本能夠自理,能參加培訓活動,年齡16-35周歲為主的智障人士。
旨在本著以人為本的理念,通過對智障人士開展教育培訓、特奧活動、康復訓練和簡單勞動等,充分發掘智障人士的潛力,培養智障人士的技能,幫助智障人士融入社會。
擴展資料:
申請陽光之家學員
壹、政策依據
《上海市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關於開展“智障人士陽光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滬殘聯[2005]22號)、《上海市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上海智障人士“陽光之家”、“陽光工場”建設標準及經費補貼辦法〉的通知》(滬殘聯[2007]56號)。
二、受理條件
凡本區戶籍,年滿16至35周歲,具有壹定生活自理能力,殘疾類別為智力殘疾的持《殘疾人證》的居民。
三、申請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
2、本人戶口簿原件;
3、本人《殘疾人證》原件;
四、辦理程序
1、申請人攜帶申請材料到戶籍所在街道、鎮“陽光之家”申請,並填寫《普陀區智障人士“陽光之家”新增學員申請表》。
2、街道、鎮“陽光之家”初審,街道、鎮殘聯審核後上報區殘疾人勞動服務所審批。
五、受理部門
所在街道鎮“陽光之家”。
普陀區殘疾人聯合會- 申請陽光之家學員
人民網-“陽光之家”助智障人士融入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