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招聘心理測試相關介紹
1、什麽是心理測驗?
心理測驗也稱心理測評或心理測試。心理測驗是用人單位選拔安置人才的壹個重要手段,是選拔合格人才,並做到人盡其才的重要保證。所謂心理測驗是指通過壹系列的科學方法測試個體的智力水平和個性差異的壹種科學方法。
2、教師心理素質測評的基本內容
在我國,長期以來,用人單位評定人員時往往是根據自己的日常經驗,觀察,憑直覺的方式來確定評定的結果。這種方法雖然具有簡單、明確、重點突出、註重因果關系分析等許多優點,但在評定結果的質量、可比性及使用價值等方面均存在不宜客觀量化等方面的問題,與當前的改革實際及組織發展狀況不相適應。隨著人才錄用與配置中競爭機制的建立、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水平的提高,越來越要求各類組織引入客觀公正的人才素質測評技術,實現人事管理的科學化和現代化。
合理素質是指個體各種心理因素在行為活動中表現出來的機能。它是在生理素質、文化教育和自我修養基礎上表現出來的知識、經驗、品德、智能、才能、技能等的個性特點。在人員素質測評中,所測評的心理素質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知識:指個體在工作學習與實踐過程中所獲得的認識和經驗的總和。包括壹般的社會,生活知識與特殊的專業知識,知識是整個心理素質形成與發展的基礎。
(2)經驗:指個體在學習工作與生活實踐中形成的感性認識,是個體特定認識的累積。是壹切知識的最初源泉。
(3)智能:指的是個體的智慧,是個體各種基本能力的綜合統稱,包括觀察力、註意力、記憶力、想像力、思維力等,其核心是抽象是思維能力和創造性解決問題的能力。
(4)才能:是智能的壹種發展形式,是指個體較高水平的某種專長,能夠幫助個體創造性地完成專業任務。
(5)技能:是指個體通過練習而形成的順利完成某種任務所必需的行為方式。它是壹種與完成工作任務有關的'特殊智能,是工作方式技術化的掌握,但它比才能低壹個層次。
(6)品德:是指個體對人對己對事的穩定的行為特征。其具體表現形式有觀念、態度、習慣與行為。
3、心理測試心理測試的目的
考察報考者的性情、意誌、品質以及反應等心理素質是否符合壹個合格的教師所必須達到的各項要求。
4、心理測試形式
在教師面試中有些行業和單位要進行心理測試,心理測試壹般采取試卷形式進行。有條件的單位也采取機器答題。
5、心理測試的評分標準
心理測試問題回答無對錯之分,有可行性、實施性之別。
正確對待心理素質測評
在心理素質測試過程中,由於測試的特殊性,決定了它與其他的學科教育學等的不同,沒有標準答案,而且,決不是如有的不負責任的培訓者所說的,只從最好的哪個答案去選擇,這是錯誤的,因為,心理測試本身就有看妳是否誠實的測試在裏面。因此應該以正確的態度對待心理素質評測。
1.實事求是,不要有任何顧慮。例如,“在別人不註意時,妳有時做違反制度的事情”。如妳有過就回答“是”,因為這並不是進行壹種道德判斷,而是反映壹個人的性格傾向,是獨立型還是順從型。
2.對心理素質測評中答案選擇不要做是非判斷,而是反映自身的真實面貌。
3.不必反復琢磨,也不要隨意修改妳的答案。要憑感覺、憑第壹印象,盡快做出選擇。
4.要獨立作答,不要討論,不要看別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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