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
筆試按照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印發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教師招聘筆試服務方案>的通知》有關規定實施。
1.考試科目
中小學***用崗位語文、數學、英語、初中社會、初中科學、信息技術、音樂、美術、體育以及小學語文、小學數學、小學英語、學前教育等崗位考生須參加《教育基礎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兩門科目的考試。
中學崗位財會、建築須參加《教育基礎知識》的考試。
2.考試內容:
(1)教育基礎知識(教育理論及應用)。根據中學(中學崗位、中小學***用崗位)、小學崗位、幼兒園崗位的不同要求,分別命制試題。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等。
(2)學科專業知識(學科知識與教學)。包括所報考對應層次學科教學內容、高等師範教育對應學科內容(含教材教法)等,中小學***用崗位中的語文、數學、英語、信息技術、音樂、美術、體育均以高中學段教師崗位要求命制試題。
具體考試內容請參考浙江教育考試網公布的浙江省教師招聘考試各學科《考試說明》。
3.考試地點
諸暨市職教中心
4.考試時間
2015年4月18日
5.有關說明:
(1)報考人數不足3人的崗位不開考,允許報考該崗位的應屆師範類畢業生轉報相近專業崗位,其他人員不再轉報。
(2)領取準考證時間:2015年4月16日、17日,憑本人身份證到浣東北路51號3樓教育局會議室領取,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3)考生在考前30分鐘到考點,提前15分鐘進考場。
(4)參加壹門科目考試的考生筆試總成績按卷面分數計算。參加兩門科目考試的考生筆試總成績=《學科專業知識》×70%+《教育基礎知識》×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