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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喬士·喬治·羅伯特·羅便臣的早期生涯

羅便臣在1824年12月19日生於家鄉愛爾蘭韋斯特米斯郡的羅士敏,具有盎格魯-愛爾蘭血統,在家中六名兒子中排行第二。羅便臣的父親是海軍上將夏喬士·羅便臣(Admiral Hercules Robinson,1789年-1864年), 母親則叫弗朗西斯·伊莉莎伯·

沃德(Frances Elizabeth Wood),同樣祖籍羅士敏,是亨利·威曼·沃德(Henry Widman Wood)的獨女。羅便臣壹家為家鄉望族,其祖父克裏斯托弗·羅便臣牧師(Rev. Christopher Robinson,?-1834年)是羅士敏的教區牧師;叔父拜仁·羅便臣爵士(Sir Bryan Robinson,1808年-1887年)曾任西澳大利亞總督,而他的長兄亨利·羅便臣(Henry Robinson)則在都柏林郡任濟貧法監理官,至於其中壹位弟弟威廉·克利弗·弗朗西斯·羅便臣爵士(Sir William Cleaver Francis Robinson,1834年-1897年)在日後更在加拿大成為法官。

羅便臣在1840年7月14日入讀桑赫斯特皇家軍事學院,1843年7月27日獲發到皇家愛爾蘭槍兵第87軍團,擔任少尉;後來又在1844年9月6日以捐納的形式成為中尉。惟於1846年,由於家族宅第被強制出售,羅便臣被迫辭職退役。 1860年議政局議員合照,頭戴禮帽者為羅便臣

羅便臣在1859年9月9日出任第五任香港總督,當時三十五歲還不到,是歷史上最年輕的港督。在這時,香港這片殖民地只有十多年的歷史,社會各方面都亟待改善。惟在最初幾任港督任內,香港卻是非不斷,使得其名聲大壞。 《泰晤士報》 在1859年3月15日就對香港留下這樣的評論:

“香港總是與壹些致命的疫病……或壹些丟人眼現的爭吵連上關系。這個嘈吵、忙亂、動輒吵架、不滿足和有損身心的小島的名稱,對於壹些在上流社會宣之於口會有失身份的地名而言,倒或許是壹個頗悅耳的類義詞。”

羅便臣到達香港後,也感到當地的“公眾與社會也散發出壹種局促不安的感覺“。而他的第壹份送回英國的報告也認為,香港“……與其它英國屬土完全是兩回事,這裏從很多方面都使人感到壹股怪異的不協調。“在這種背景下,羅便臣進行大舉整頓,使香港走出早年所留下的陰霾。 在政府管治方面,由於不少在早年專斷獨行的官員已經去職(例如威廉·堅),所以羅便臣的管治比以往數任總督來得容易。在輔政司孖沙的協助下,羅便臣接掌港督後不久就成立壹個公務員瀆職調查委員會,對涉嫌與海盜黃墨洲進行不法貿易的總登記官高和爾展開調查;另外又調查涉嫌包庇與經營妓院的警察司查爾斯·梅。經過壹連串的聆訊後,高和爾最後被裁罪成免職,而查爾斯·梅則得以原職留任。

與此同時,在鏟除舊有勢力後,羅便臣即開始對公務員的招聘進行改善。以往,香港政府的主要官員大多是由軍人、教士和商人在當地臨時招募而來,並沒有壹個統壹化的制度。在羅便臣政府初期,政府內更僅有四人曉得廣東話,其中更只有壹人會寫中文,結果這使政府與華人溝通存在極大困難,而法庭在審訊案件時亦因為缺乏傳譯而時常判錯案。有見及此,羅便臣在1861年3月向定例局提出實行“官學生計劃“,並且獲得通過,而計劃亦甚得殖民地部的贊賞。

根據方案,港府每年向英國的各大學院招聘學生,通過考核者可前往香港受訓3年,學習中文,並且由港府支付生活開支。日後完成訓練者,更會獲授以政府要職,並提供優厚薪津。有關方案後來在1861年10月12日刊憲,並在翌年4月成功選出香港第壹批官學生。計劃落實後,香港政府官員的招聘得以制度化,同時亦吸引了壹些人才來港,日後的港督梅含理爵士和金文泰爵士兩人,就是由香港官學生制度培訓出來的。

為了進壹步吸引人才,羅便臣又調高了公務員的薪酬,幾經爭取,港督薪金由3,000鎊壹年上調至5,000鎊壹年;重要官員薪金約為每年2,500鎊不等,壹般部門首長年薪為1,000鎊左右,而即使是新培訓出來的官學生,年薪也有500鎊。

羅便臣亦十分重視與華人小區的關系。除了向官學生教授中文外,羅便臣又在1862年3月1日出版首份中文憲報,名為《香港轅門報》,以便華人小區更能了解政府運作,並讓他們認識香港的法律。此外,羅便臣於1861年廢除了戴維斯爵士所推行的保甲制,並以總登記官主管華民事務,從而加強政府與華人小區的溝通。

此外,定例局亦得到羅便臣進行改組。除總督為主席外,政府五名主要官員獲委任為官守議員,另外則有壹名政府官員與三名獨立人士成為非官守議員。羅便臣又通過壹項規定,禁止政府官員投票反對總督的提案(有鑒於前港督寶靈爵士的填海方案在1859年於定例局二讀時遭輔政司和按察司投反對票而流產),使總督的權力得到進壹步的穩固。 在羅便臣任內,香港的郵政與貨幣政策得到了重大的革新。首先在郵政方面,他在1860年5月改組香港的郵政部門,以郵政司(即今郵政署長)主管郵政局,使之獨立於英國的皇家郵政。到1862年12月8日,羅便臣率先發行香港首套的通用郵票。該套郵票在英國印制,面值包括有二先時、八先時、十二先時、十八先時、二十四先時、四十八先時和九十六先時,而每張郵票皆印有英女皇維多利亞的頭像。自此開始,香港不需要再依賴於英國郵票。在1863年,羅便臣復推出四先時、六先時與三十先時郵票,使香港的郵票種類更為完備。

在開埠初年,香港並沒有自行發行法定貨幣,早年市場流通的貨幣計有英鎊、西班牙銀圓、墨西哥銀圓(即鷹洋)、中國白銀與銅錢(即制錢)等等,換算十分混亂。另外,港府早年貨幣采用銀本位,但財政度支卻用金本位,使港府在記賬上往往要以英鎊來計算,極不方便。有見及此,羅便臣在1862年宣布棄用金本位,改為全面使用銀本位為貨幣計算單位。為了配合新政,羅便臣更在1863年首次發行港幣,當中包括香港壹文、香港壹仙和香港壹毫,全部都是硬幣,並且在英國鑄造運港,而當時每壹港元則大約可兌4先令2便士。

至於在教育方面,羅便臣於1862年3月10日成立香港第壹所官立學校國家大書院(即中央書院),並以史釗域為該校首任掌院。與壹般教會辦學團體不同的是,羅便臣壹向反對學校向學生傳教,因此國家大書院並不講授宗教,而且比起其它教會學校更著重中文。首座官立學校的設立,標誌著政府開始直接統籌香港的教育事務,未幾在1865年,羅便臣進而設立教育司署,並以國家大書院掌院史釗域兼任教育司,由此從教會等辦學團體手上,取回制定教育政策的權力。 與他的前任港督寶靈爵士壹樣,羅便臣亦十分關註香港的填海工程,曾經對寶靈爵士任內所作的填海加以修整和完善。後來在1864年,羅便臣復提出要媲美澳門,建議在香港島中環填海,這個計劃寶靈爵士也曾經在他的填海計劃提出過,但卻因為沿岸地主、海軍與商人的反對而泡湯。同樣,羅便臣的計劃提出後,引起社會很大反響,最後促使他擱置計劃。

此外,在1859年,羅便臣率先提出興建香港第壹座水塘。經過壹輪公開征集設計圖則的活動後,水塘終在1860年年尾在薄扶林動土。水塘其後在1863年落成,名為薄扶林水塘,從此市區開始有自來水供應。不過,薄扶林水塘原本設計容量為3,000萬加侖,但最後的設計僅可容納200萬加侖,供水量遠低於原先的估計。因此在他卸任後不久,港府就計劃於大潭修建第二座水塘。

在1848年的時候,時任港督戴維斯爵士曾有意修建壹座植物公園,但因為財政與批地問題壹直擱置。到1860年,羅便臣方才在中環覓得土地修建公園。在1864年8月6日,公園的第壹期工程竣工,並開放予公眾參觀,成為了香港歷史上第壹所公園。

羅便臣任內的小區建設還有很多,其中計有綠化街道、於市區提供煤氣路燈等等,再加上上文所述的動植物公園等等,均使香港的市面質素得到提高。另外,渣甸洋行曾在羅便臣任內提出捐建香港首座大會堂,有關建議要至1866年才得到落實,惟當時羅便臣已經卸任。 隨著清廷在英法聯軍之役的連番落敗,中、英雙方在1860年10月24日簽訂《北京條約》 ,將隸屬於九龍司的南九龍割讓英國,成為英屬香港之壹部份。後在1861年1月19日,羅便臣和英國駐廣州總領事巴夏禮會同清廷代表,於九龍舉行壹項“授土儀式“,正式歸並了今界限街以南的九龍半島。

不過,其實戰事尚在進行期間,英兵已早於1860年3月進據九龍尖沙咀駐紮,並成功向兩廣總督勞崇光“租借“得九龍半島,因此在戰事完結後,巴夏禮復代表軍方要求將南九龍撥歸予英軍為軍營之用。羅便臣最初對建議表示反對,並堅持九龍必須用作民用或康樂發展,使得英軍與港府雙方爭持不下。最後到1864年,羅便臣單方面將邊界擴至深水埗壹帶,並將英軍遷到該地,事件才得以暫時平息。 自英法聯軍之役以後,香港的經濟得到很顯著的發展。由於 《天津條約》 與《北京條約》洞開不少中國商埠,又準許外國人到內地經商,再加上鴉片貿易得到合法化,使得香港的轉口貿易受惠。在1864年的時候,從香港入口的貨物總值約3,400萬兩,其中入口貨品又以鴉片、棉織品等等為主;至於經香港出口的貨品則包括有茶葉和絲等等。

此外,不少企業亦在戰後紛紛在港成立,當中包括有好像黃埔壹樣大大小小的輪船公司,以至於煤氣公司等等。此外,在眾多洋行遷到香港運作的情況下,不少銀行亦相繼出現。其中,於1864年在港成立的匯豐銀行,歷經百多年,至今仍然是區內最重要的銀行之壹。在外資林立的帶動下,香港總商會在1861年正式成立。該商會由各行大班組成,日後對港府的施政還起舉足輕重的影響力。

在經濟增長的情況下,政府收益也有顯著上揚。在1865年的時候,政府總收益高達175,717鎊,其中賣地收益為30,866鎊,比10年前增長有10倍之多。同時,在歸並九龍以後,香港總人口由1860年的94,971人增加至1861年的119,321人。人口的增長使港府在差餉等各方面的收入都有明顯上升。另外在1860年和1865年,羅便臣又決定增收商業登記牌照費和印花稅,開拓出更多財源。在財政條件充裕的條件下,英國政府在1864年更要求每年上繳20,000鎊,以作軍費開支。

除了處理香港的經濟事務外,羅便臣任內還擔任壹個專門管理海峽殖民地財政事務的委員會委員,該委員會後來促使海峽殖民地在1867年不再從屬於東印度公司,正式納入英國殖民地部的管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