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護士和未註冊護士的區別如下:
1.檔案歸屬方面,前者由醫院人事部門接管,後者在當地衛生局備案。
2.就業渠道方面,未入編護士與醫院簽訂合同,確定雇傭關系。報名的護士是當地衛生局招聘的,可以根據分配到醫院工作。
3.在工資支付方面,未入編護士的工資屬於醫院費用之壹,入編護士由衛生局支付。
4.在工資調整方面,入編護士按照我國衛生部門做出的工資調整執行,未入編護士在醫院工資制度的前提下進行變動。
5.保險方面,入讀護士的保險待遇由當地衛生部門根據勞動法支付,未入讀護士的保險種類取決於醫院福利制度;
6.退休待遇方面,在編護士全職工作時能拿到的養老金是基本工資的80%以上,而非在編護士能達到的養老金是退休前每個月按時繳納社會養老保險的回饋,被認定為養老保險。
編制護士與合同制護士的區別;
穩定性:護士招聘是指公立醫院(事業單位)正式編制的護士崗位,屬於公務員待遇,比合同制護士穩定。
檔案歸屬:合同制護士的檔案可以由醫院的人事部門保管,也可以需要存放在當地的人力資源市場。準備護士向當地衛生局申報。
就業渠道:合同制護士是醫院與護士簽訂的勞動合同,編制護士由當地衛生局招聘,分配到具體醫院工作。
工資分配:合同制護士的工資是醫院費用,護士的編制是衛生局根據護士的學歷、職稱、學歷、崗位制定的工資標準。
工資調整:在冊護士統壹執行國家衛生部門的工資調整,合同制護士的工資水平調整取決於醫院自身的工資制度。
保險:在職護士按照勞動法為當地衛生部門繳納保險福利,合同制護士按照醫院福利待遇制度繳納保險。
退休待遇:職級護士領取壹筆“養老金”,是退休前基本工資的80%以上。合同制護士是“養老保險”,是退休前每個月交保險的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