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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文言文故事

1. 速求 商鞅軼事的古文

商鞅立木建信

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募民有能徙之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壹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譯文:

商鞅變法的條令已準備就緒,還沒公布,擔心百姓不相信自己,於是在國都集市的南門豎起壹根三丈高的木頭,招募有能把這根木頭搬到北門的人賞十兩銀子。百姓對此感到奇怪,不敢去搬。又說“能搬木頭的人賞五十兩銀子”有壹個人搬了木頭,就給了他五十兩銀子,用來表明沒有欺騙(百姓)。最後頒布了那法令。

2. 求商鞅的奇聞軼事,文言文及其譯文,盡量簡短,壹面紙的內容

商鞅事魏:鞅少好刑名之學,事魏相公叔痤為中庶子。

公叔痤知其賢,未及進。會痤病,魏惠王親往問病,曰:“公叔病有如不可諱,將奈社稷何?”公叔曰:“痤之中庶子公孫鞅,年雖少,有奇才,願王舉國而聽之。”

王嘿然。王且去,痤屏人言曰:“王即不聽用鞅,必殺之,無令出境。”

王許諾而去。公叔痤召鞅謝曰:“今者王問可以為相者,我言若,王色不許我。

我方先君後臣,因謂王即弗用鞅,當殺之。王許我。

汝可疾去矣,且見禽。”鞅曰:“彼王不能用君之言任臣,又安能用君之言殺臣乎?”卒不去。

惠王既去,而謂左右曰:“公叔病甚,悲乎,欲令寡人以國聽公孫鞅也,豈不悖哉!”譯文: 公孫鞅年輕時就喜歡法律學,侍奉魏國國相公叔痤做了管家。公叔痤知道他賢能,還沒來得及向魏王推薦。

正趕上公叔痤得了病,魏惠王親自去看望他,說:“妳的病倘有不測,國家將怎麽辦呢?”公叔痤回答說:“我的管家公孫鞅,雖然年輕,卻有奇才,希望大王能把國政全部交給他,由他去治理。”魏惠王聽後默默無言。

當魏惠王將要離開時,公叔痤屏退左右隨侍人員,說:“大王假如不任用公孫鞅,就壹定要殺掉他,不要讓他走出國境。”魏王答應了他的要求就離去了。

公叔痤召來公孫鞅,道歉說:“剛才大王詢問能夠出任國相的人,我推薦了妳。看大王的神情不會同意我的建議。

我站在先忠於君後考慮臣的立場,因而勸大王假如不任用公妳,就該殺掉。大王答應了我的請求。

妳趕快離開吧,不快走馬上就要被抓住。”公孫鞅說:“大王既然不能聽您的話任用我,又怎麽能聽您的話來殺我呢?”終於沒有離開魏國。

魏王離開後,對隨侍人員說:“公叔痤的病很嚴重,真叫人傷心啊,他想要我把國政全部交給公孫鞅掌管,難道不是糊塗了嗎?”。

3. 課外文言文《商鞅立信》的答案

原文商鞅變法之令既⑴具⑵,未布,恐⑶民之不信己,乃⑷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募⑸民有能徙⑹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壹人徙之,輒⑺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⑻下令.令行期年,秦民之國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數.於是太子犯法.衛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明日,秦人皆趨令.行之十年,秦國道不拾遺,山無盜賊,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來言令便.衛鞅曰:“此皆亂法之民也!”盡遷之於邊.其後民莫敢議令.譯文商鞅變法的條令已準備就緒,還沒公布,擔心百姓不相信自己,於是在國都集市的南門豎起壹根三丈高的木頭,招募有能把這根木頭搬到北門的人賞二百兩銀子.百姓對此感到奇怪,不敢去搬.又說“能搬木頭的人賞壹千兩銀子”有壹個人搬了木頭,就給了他壹千兩銀子,用來表明沒有欺騙(百姓).最後頒布了那法令.變法令頒布了壹年,秦國百姓前往國都控訴新法使民不便的數以千計.這時太子也觸犯了法律,公孫鞅說:“新法不能順利施行,就在於上層人士帶頭違犯.太子是國君的繼承人,不能施以刑罰,便將他的老師公子虔處刑,將另壹個老師公孫賈臉上刺字,以示懲戒.”第二天,秦國人聽說此事,都遵從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國出現路不拾遺、山無盜賊的太平景象,百姓勇於為國作戰,不敢再行私鬥,鄉野城鎮都得到了治理.這時,那些當初說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來說新法好,公孫鞅說:“這些人都是亂法的刁民!”把他們全部驅逐到邊疆去住.此後老百姓不敢再議論法令的是非.註釋⑴既:已經 ⑵具:完備 ⑶恐:怕 ⑷乃:於是就 ⑸募:招募 ⑹徙:遷移 (7)置:到 (8)輒:立即 (9)予:給 (10)最後 詞類活用:怪(形作意動)感到奇怪 特殊句式: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介賓後置) (金:古時壹金為二十兩銀子,十金即二百兩,五十金即壹千兩)。

4. 商鞅變法的故事

商鞅第壹次變法在公元前356年,而不是公元前359年,楊寬《戰國史》185頁有這樣壹段說明: 電視連續劇《大秦帝國》中的商鞅 “《史記秦本紀》說:秦孝公三年‘衛鞅說孝公變法修刑……孝公善之。

甘龍、杜摯等弗然,相與爭之,卒用鞅法,百姓苦之。居三年,百姓便之,乃拜為左庶長。

’據此,秦孝公三年已‘用鞅法’,六年因‘百姓便之’,提升衛鞅為左庶長。但是《史記商君列傳》說:孝公‘以衛鞅為左庶長,卒定變法之令’。

據此則下令變法,應在秦孝公六年(公元前356年)衛鞅任左庶長之後。兩說相較,當以後說為是。

《戰國策·秦策》壹說:‘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孝公行之十八年,疾且不起,欲傳商君,辭不受。’《韓非子和氏篇》又說:商君之法,‘孝公行之,主以尊安,國以富強,八年而薨,商君車裂於秦。

’王先謙《集解》認為‘八’上脫‘十’字,是對的。從秦孝公六年(即公元前356年)衛鞅‘為左庶長,卒定變法之令’以後,到二十四年孝公去世,首尾19年,以整年來計,正是18年。”

據此,商鞅第壹次變法應在公元前356年。 商鞅(劇照) 公元前340年,衛鞅奉秦孝公命令攻打魏國,魏將公子昂原是衛鞅在魏國時的朋友,衛鞅就請公子昂和談,公子昂及友情毫不懷疑,結果衛鞅在會談後生擒魏將公子昂,趁機大破魏軍,迫使魏國交還過去奪走的河西之地。

魏惠王說:“寡人恨不用公叔痤之言也。”商鞅因此大功,受封於商(今陜西省商洛市丹鳳縣商鎮)15個邑,號為商君。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太子駟即位,即秦惠王。公子虔等人告發商鞅“欲反”,秦惠王下令逮捕商鞅。

商鞅逃亡至邊關,欲宿客舍,客舍主人不知他是商君,見他未帶憑證,告以商君之法,留宿無憑證的客人是要治罪的。商鞅想到魏國去,但魏國因他曾生擒公子昂,拒絕他入境。

他回到自己的封邑商,舉兵抵抗,結果失敗戰亡,而後被下令車裂其屍。 商鞅第壹次變法在秦孝公六年(公元前356年),這次變法的主要內容有:(1)頒布法津,制定連坐法商鞅把李悝制定的《法經》帶到秦國,加以公布實行。

並把"法" 改為"律",增加了連坐法,從而把秦獻公時實行的什伍制變成相互監督糾發的連坐制。商鞅的法律規定什伍間要"相牧司連坐",即壹家有罪而九家相揭發。

若不揭發,則十家連坐。 受到連坐的罪十分重。

商鞅制定的法律規定:不揭發檢舉的"腰斬",檢舉揭發的同斬敵人首級壹樣受到賞賜,窩藏有罪的人與投降敵人同罪。降敵罪的懲罰是本人斬首,全家罰為刑徒作苦役。

(2)獎勵軍功,禁止私鬥,頒行按軍功受賞的二十等爵制為鼓勵秦人作戰勇猛,商鞅規定國家的爵位按將士在戰場上斬獲敵人首級的多少來計算。斬得敵人甲士首級壹顆的,賞給爵壹級。

願做官的,任以年俸50 石的官職。官爵的提升與斬首級數相稱。

爵位從壹級到二十級,愈高享受的待遇、特權愈優厚。如升到第十級"五大夫"時,賞賜給300 戶人家的稅地。

爵位在五大夫以上,除享有600戶人家的租稅供他食用外,還有權收養賓客。有爵位的人,犯了法,還可以減免,"爵自二級以上,有刑罪則貶,爵自壹級以下,有刑罪則已。

"④貶是指降低爵位,"已"是取消爵位。 官職和待遇的獲得壹律取決於軍功,使過去的舊貴族,雖是國君的宗室族人,沒有軍功也不能獲得爵位。

"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即不能靠出身就獲得爵位,享受特權。這就嚴重打擊了舊貴族的勢力。

(3)重農抑末,發展農業生產商鞅把李悝"盡地力之教"的措施帶到秦國,在社會生產中,特別重視農業生產領域。商鞅根據秦國地廣人稀、荒地多的特點,把重點放在開墾荒地,擴大耕地面積來發展農業生產方面。

他在變法中規定:"僇力本業耕織致粟帛多者復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貧者,舉以為收孥"。"本業"就是男耕女織的農桑業。

"末利"是指制造和經營奢侈品的奇技淫巧、刻鏤紋繡的壹類手工業和商業。商鞅並不壹般地反對工商業,在《商君書》的《去強》和《弱民》篇中,都稱"農、商、官"為"國之常官"。

"常官"是指國家固有的正常職業分工。他所反對的是商業中的"虱官",即販賣華麗、好玩的物品,即被他稱為"美"、"好"的這兩種"虱官",也就是"末利"。

"末利"並不是指壹般的商業和手工業。 商鞅為了發展農業生產,除制定"復其身"的獎勵措施外,還規定:凡是壹家有兩個以上的成年男子,必須分家,各立戶頭,否則就要出加倍的賦稅和勞役,以鞏固和發展封建生產關系。

把大家庭分割成小家庭,成為戶頭的成年男子就不能再在大家庭的掩護下,遊手好閑。戶主為了不被"舉以為收孥",就只有努力耕織。

商鞅發展秦國農業生產的另壹個措施是招徠地少人多的"三晉"之民,來秦國墾荒,為此他制定"徠民"政策。他用法令規定:三晉(韓、趙、魏三國)民眾來秦國定居,就有地有房,三代免除徭役,不用參加戰爭。

墾荒的特別優待,10年不交納賦稅。"令故秦兵,新民給芻食",讓秦國人當兵打仗,新來的人種田解決糧食問題,從而使秦國的兵源和糧食問題都得到解決。

農業是古代社會中最重要的壹個部門,是人們衣食之源,立國之。

5. 商鞅變法的故事

商鞅變法故事周顯王八年(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即位。

他感到秦國外受強鄰的欺壓,內有貴族的專橫,日子很不好過,決心奮發圖強,改變國家落後的面貌。為了尋求改革的賢才,就下了壹道命令:“不管是本國人,還是外國人,誰有好辦法使秦國富強起來,就封他做大官,賞給他土地。”

不久,壹個叫衛鞅(yāng)的年輕人應征從魏國來到秦國。 衛鞅到了秦國,托人介紹,見到了孝公,衛鞅把他的壹套富國強兵的道理和辦法給孝公講了壹遍,他說:“壹個國家要富強起來,就必須重視農業生產,這樣,老百姓有吃有穿,軍隊才有充足的糧草;要訓練好軍隊,做到兵強馬壯;還要賞罰分明,種地收成多的農民、英勇善戰的將土,都要鼓勵和獎賞,對那些不好好生產、打仗怕死的人,要加以懲罰。

真能做到這些,國家沒有不富強的。” 孝公聽得津津有味,連飯都忘了吃。

兩個人議論國家大事,談了好幾天,十分投機。最後,孝公決定變法,改革舊的制度,推行衛鞅提出的新法令。

這個消息壹傳開,貴族大臣們都壹起反對。不少大臣勸孝公要慎重,不要聽信衛鞅那壹套。

孝公心裏非常贊成衛鞅的主張,覺得不變法就不能使秦國富強起來,但是看到反對的人那麽多,又感到為難,就把許多大臣召集到壹起,讓他們辯論。壹個叫甘龍的大臣首先發言,他說:“現在的制度是祖宗傳下來的,官吏做起來得心應手,老百姓也都習慣了。

不能改!改了準會亂!”另外壹些大臣也跟著說:“新法是胡來”,是“謬論”,“古法、舊禮改不得!”衛鞅理直氣壯地駁斥他們說:“妳們口口聲聲講什麽古法、舊禮,請問這壹套能使國家富強起來嗎?從古以來就沒有壹成不變的法和禮。只要對國家有好處,改變古法、舊禮有什麽不對?墨守成規只能使國家滅亡!” 衛鞅從古到今,舉出大量事實,說明變法的必要,把那些大臣駁得啞口無言。

孝公聽他說得頭頭是道,把反對變法的大臣壹個個都駁倒了,非常高興,對衛鞅說:“先生說得對,新法非實行不可!”說罷就拜衛鞅為左庶長(古時候壹種官名),授予他推行新法令的大權,叫他抓緊把變法方案制訂出來。並且宣布:誰再反對變法,就治淮的罪。

這樣,那些大臣都不敢吭聲了。 衛鞅很快就把變法方案制訂出來了。

孝公完全同意。衛鞅怕新法令沒有威信,老百姓不相信,推行不開,就想了個辦法。

他叫人在都城的南門豎了壹根三丈來長的木頭,旁邊貼了張告示說:“誰能把這根木頭扛到北門去,賞他十金。”不多會兒,木頭周圍就圍滿了人。

大夥兒心裏直犯嘀咕:這根木頭頂多百把斤,扛幾裏地不是什麽難事,怎麽給這麽多的金子呢?或許設了什麽圈套吧?結果誰也不敢去扛。衛鞅看沒人扛,又把獎賞提高到五十金。

這麽壹來,人們更疑惑了,都猜不透這新上任的左庶長葫蘆裏到底賣的什麽藥。這時候只見壹個粗壯漢子分開人群,跨上前去,說:“我來試試。”

扛起木頭就走。許多看熱鬧的人,好奇地跟著,壹直跟到了北門。

只見新上任的左庶長正在那裏等著呢。他誇獎那個大漢說:“好,妳能夠相信和執行我的命令,真是壹個良民。”

隨後就把準備好的五十金獎給了他。 這事兒很快就傳開了,大家都說:“左庶長說話算數,說到做到,他的命令可不是隨便說說的啊!” 周顯王十三年(公元前356年),衛鞅的新法令公布了。

新的法令剛剛開始推行,就遇到很大阻力。那些貴族宗室不去打仗立功,就不能做官受爵,只能享受平民待遇,失去了過去的許多特權;實行連坐法以後,他們也不能為所欲為了。

因此,都瘋狂地攻擊新的法令,更不要說保守勢力的代表甘龍他們了。在他們的唆使下,就連太子也出來反對。

衛鞅把甘龍罷了官,可是,太子是國君的繼承人,不便處分,衛鞅去找秦孝公,對他說:“新法令所以推行不開,主要是上頭有人反對。”孝公說:“不管誰反對,就懲辦誰。”

衛鞅把太子反對、故意犯法的事壹說,孝公既生氣又為難,沒有言語。衛鞅說:“太子當然不能治罪,但是新法令如果可以隨便違犯,今後就更不能推行了。”

孝公問:“那怎麽辦呢?”衛鞅說:“太子犯法,都是他的老師唆使的,應該懲治他們。”孝公表示同意。

這樣,太子的老師公子虔就被割了鼻子,公孫賈就被刺了面。大夥看到孝公和衛鞅這樣堅決,都不敢反對新法令了。

幾年以後,秦國變得強盛起來。由於新法令規定了增產多的可以免除壹家的勞役,老百姓壹心都務農,積極種田織布,生產得到很大發展,人民的生活也有所改善;由於新法令規定了將士殺敵立功的可以升官晉級,所以都英勇作戰。

老百姓很高興。孝公看衛鞅制訂的新法令成效顯著,就提升他為大良造(當時壹種大官名稱)。

並且派他帶兵去攻打魏國。原來十分強盛的魏國,這時候已經衰弱下來,根本不是秦國的對手,連都城安邑也被秦軍攻占了。

魏國只得向秦國求和。衛鞅凱旋而歸,接著,在國內又進壹步推行新法令,主要內容有:把國都從雍城(雍,今陜西省鳳翔縣)遷到東邊的鹹陽,以便於向中原發展;把全國分成三十壹個縣,由中央直接委派縣令縣丞去進行治理,不稱職的縣官治罪;廢除“井田”制度,鼓勵開荒,誰開歸誰,允許自由買賣土地;統壹度量衡。

6. 關於 商鞅變法 的小故事(字數盡量少些) 謝

商鞅變法故事商鞅變法故事商鞅變法故事 齊威王當了霸主以後,燕、趙、韓、魏等國怕他三分,紛紛前來朝貢。

只有西方的秦國沒有來。原來,當時秦國在政治、經濟、文化各方面都比較落後,中原各國叫它“西戌”,把它看作野蠻民族,瞧不起它,很少跟它來往,還不時派兵侵奪它的土地。

周顯王八年(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即位。他感到秦國外受強鄰的欺壓,內有貴族的專橫,日子很不好過,決心奮發圖強,改變國家落後的面貌。

為了尋求改革的賢才,就下了壹道命令:“不管是本國人,還是外國人,誰有好辦法使秦國富強起來,就封他做大官,賞給他土地。”不久,壹個叫衛鞅(yāng)的年輕人應征從魏國來到秦國。

衛鞅姓公孫,名鞅,原是衛國的壹個沒落貴族,所以大家管他叫衛鞅。他看衛國弱小,不足以施展他的才華,就跑到魏國,在魏國當了好些時候的門客,也沒受重用。

衛鞅正在郁郁不得誌的時候,忽然聽到秦孝公招聘人才,他決心離開魏國到秦國去。 衛鞅到了秦國,托人介紹,見到了孝公,衛鞅把他的壹套富國強兵的道理和辦法給孝公講了壹遍,他說:“壹個國家要富強起來,就必須重視農業生產,這樣,老百姓有吃有穿,軍隊才有充足的糧草;要訓練好軍隊,做到兵強馬壯;還要賞罰分明,種地收成多的農民、英勇善戰的將土,都要鼓勵和獎賞,對那些不好好生產、打仗怕死的人,要加以懲罰。

真能做到這些,國家沒有不富強的。” 孝公聽得津津有味,連飯都忘了吃。

兩個人議論國家大事,談了好幾天,十分投機。最後,孝公決定變法,改革舊的制度,推行衛鞅提出的新法令。

這個消息壹傳開,貴族大臣們都壹起反對。不少大臣勸孝公要慎重,不要聽信衛鞅那壹套。

孝公心裏非常贊成衛鞅的主張,覺得不變法就不能使秦國富強起來,但是看到反對的人那麽多,又感到為難,就把許多大臣召集到壹起,讓他們辯論。壹個叫甘龍的大臣首先發言,他說:“現在的制度是祖宗傳下來的,官吏做起來得心應手,老百姓也都習慣了。

不能改!改了準會亂!”另外壹些大臣也跟著說:“新法是胡來”,是“謬論”,“古法、舊禮改不得!”衛鞅理直氣壯地駁斥他們說:“妳們口口聲聲講什麽古法、舊禮,請問這壹套能使國家富強起來嗎?從古以來就沒有壹成不變的法和禮。只要對國家有好處,改變古法、舊禮有什麽不對?墨守成規只能使國家滅亡!” 衛鞅從古到今,舉出大量事實,說明變法的必要,把那些大臣駁得啞口無言。

孝公聽他說得頭頭是道,把反對變法的大臣壹個個都駁倒了,非常高興,對衛鞅說:“先生說得對,新法非實行不可!”說罷就拜衛鞅為左庶長(古時候壹種官名),授予他推行新法令的大權,叫他抓緊把變法方案制訂出來。並且宣布:誰再反對變法,就治淮的罪。

這樣,那些大臣都不敢吭聲了。 衛鞅很快就把變法方案制訂出來了。

孝公完全同意。衛鞅怕新法令沒有威信,老百姓不相信,推行不開,就想了個辦法。

他叫人在都城的南門豎了壹根三丈來長的木頭,旁邊貼了張告示說:“誰能把這根木頭扛到北門去,賞他十金。”不多會兒,木頭周圍就圍滿了人。

大夥兒心裏直犯嘀咕:這根木頭頂多百把斤,扛幾裏地不是什麽難事,怎麽給這麽多的金子呢?或許設了什麽圈套吧?結果誰也不敢去扛。衛鞅看沒人扛,又把獎賞提高到五十金。

這麽壹來,人們更疑惑了,都猜不透這新上任的左庶長葫蘆裏到底賣的什麽藥。這時候只見壹個粗壯漢子分開人群,跨上前去,說:“我來試試。”

扛起木頭就走。許多看熱鬧的人,好奇地跟著,壹直跟到了北門。

只見新上任的左庶長正在那裏等著呢。他誇獎那個大漢說:“好,妳能夠相信和執行我的命令,真是壹個良民。”

隨後就把準備好的五十金獎給了他。 這事兒很快就傳開了,大家都說:“左庶長說話算數,說到做到,他的命令可不是隨便說說的啊!”。

7. 文言文翻譯商鞅事魏

商鞅事魏

原文

鞅少好刑名之學,事魏相公叔痤為中庶子。公叔痤知其賢,未及進。會痤病,魏惠王親往問病,曰:“公叔病有如不可諱,將奈社稷何?”公叔曰:“痤之中庶子公孫鞅,年雖少,有奇才,願王舉國而聽之。”王嘿然。王且去,痤屏人言曰:“王即不聽用鞅,必殺之,無令出境。”王許諾而去。公叔痤召鞅謝曰:“今者王問可以為相者,我言若,王色不許我。我方先君後臣,因謂王即弗用鞅,當殺之。王許我。汝可疾去矣,且見禽。”鞅曰:“彼王不能用君之言任臣,又安能用君之言殺臣乎?”卒不去。惠王既去,而謂左右曰:“公叔病甚,悲乎,欲令寡人以國聽公孫鞅也,豈不悖哉!”

註釋

1、鞅:商鞅

2、刑名之學:猶法律學。

3、中庶子:職官名稱,管家。

4、事:侍奉。

5、賢:賢能。

6、進:推薦。

7、會:恰逢。

8、嘿:同“默”。

9、即:如果。

10、謝:道歉。

11、禽:同“擒”。

12、悖:混亂,荒謬。

13、屏人:讓周圍的人離開。

翻譯

公孫鞅年輕時就喜歡法律學,侍奉魏國國相公叔痤做了管家。公叔痤知道他賢能,還沒來得及向魏王推薦。正趕上公叔痤得了病,魏惠王親自去看望他,說:“妳的病倘有不測,國家將怎麽辦呢?”公叔痤回答說:“我的管家公孫鞅,雖然年輕,卻有奇才,希望大王能把國政全部交給他,由他去治理。”魏惠王聽後默默無言。當魏惠王將要離開時,公叔痤屏退左右隨侍人員,說:“大王假如不任用公孫鞅,就壹定要殺掉他,不要讓他走出國境。”魏王答應了他的要求就離去了。公叔痤召來公孫鞅,道歉說:“剛才大王詢問能夠出任國相的人,我推薦了妳。看大王的神情不會同意我的建議。我站在先忠於君後考慮臣的立場,因而勸大王假如不任用公妳,就該殺掉。大王答應了我的請求。妳趕快離開吧,不快走馬上就要被抓住。”公孫鞅說:“大王既然不能聽您的話任用我,又怎麽能聽您的話來殺我呢?”終於沒有離開魏國。魏王離開後,對隨侍人員說:“公叔痤的病很嚴重,真叫人傷心啊,他想要我把國政全部交給公孫鞅掌管,難道不是糊塗了嗎?”

8. 轅門立木的故事內容

轅門立木:商鞅不能確定新法令的推行效果能怎麽樣,於是決定搞壹回普法宣傳,這就有了著名的轅門立木的故事。

商鞅在國都的集市南門立下壹根長三丈的木桿,下令說有人能把它拿到北門去,就賞給十金。——當時“金”指銅,賞十金就是說賞十斤銅。

十斤銅是多少錢?直到漢朝的時候,妳家有十斤銅,妳也就夠壹中產階級了。[1]

事情太簡單,賞金太豐厚,反而讓圍觀群眾感到很古怪,沒人動手去搬。商鞅於是又說:“能拿過去的,賞五十金!”

這很自然的會讓人產生這樣壹種買彩票的心理:“就是妳拿我開涮,我無非也就是白費點力氣,萬壹是真的呢?”於是有壹個人拿著木桿到了北門,立刻獲得了五十金的重賞。

這下秦國人民都明白了,商鞅說話是真算話。於是商鞅才下令頒布變法法令。

9. 商鞅軼事的原文

孝公既用衛鞅,鞅欲變法,恐天下議己。

令①既②具,未③布。恐民之不信已,④乃立三丈之木於⑤國都市南門,募民有能徙之北門者予十⑥金。民怪之,莫敢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壹人徙之,⑦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⑧卒下令。

令行於民⑨期年,秦民之國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數。於是太子犯法。衛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將10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 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明日,秦人皆11趨令。行之十年,秦民大12說,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來言令便者。

節選自《史記·商君列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