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條件
(壹)擁護中國***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規範;
(三)熱愛教育事業,身體健康;
(四)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在本市(應屆生生源“不限”崗位除外);
(五)年齡35歲以下指1981年1月1日以後出生人員;年齡30歲以下指1986年1月1日以後出生人員;
年齡27歲以下指1989年1月1日以後出生人員;年齡25歲以下指1991年1月1日以後出生人員;
(六)學歷及專業要求:幼兒園教師崗位需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其他崗位需本科及以上學歷。幼兒園、小學、初高中學校師資所學專業應與所報崗位相同或相近;
(七)學習成績優良,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
(八)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九)招聘對象:
1.北京籍考生為2015年、2016年全日制統招學歷畢業生;
2.非京籍考生為2016年應屆全日制統招學歷畢業生,非京籍考生須符合北京市引進非京生源畢業生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