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移民中介 - 丁鑫發的受賄情況

丁鑫發的受賄情況

此外,在丁鑫發擔任江西省檢察長期間,據檢方指控,2001年6月至2002年2月,他曾接受江西兆豐物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鄒建豐及其親友請托,要求南昌市公安局將對鄒的強制措施變更為取保候審——鄒此前因涉嫌偷稅犯罪而被刑事拘留。丁並向南昌市檢察院領導打招呼,為退還鄒的被扣車輛和撤銷案件提供幫助。為此,丁少華先後四次收受鄒所送人民幣145萬元。事後,丁少華、鄒建豐均將送錢壹事告知了丁鑫發本人。

2003年9月初,丁接受珠海市頤亨隆貿易有限公司副總裁龍建芳通過丁少華提出的請托,為江西省吉安市恒榮房地產開發公司董事長羅邦明、總經理羅邦平涉嫌受賄案撤案提供幫助。期間,丁少華收受龍所送港幣30萬元,並於事後告訴了丁鑫發。

2003年10月,丁通過丁少華接受江西省神通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曉東涉嫌合同詐騙犯罪希望不起訴的請求,並在得知王已送丁少華人民幣10萬元後,表示會過問此案。

涉嫌挪用公款罪的事實則發生於1998年4月,丁鑫發時任江西省公安廳廳長。丁少華的嶽父、江西贛州威遠實業有限公司股東張良琛請丁鑫發幫助解決資金110萬元,丁要求省公安廳基建辦給予解決;4月28日,基建辦將省公安廳基建款110萬元匯入張良琛提供的賬戶。之後,張將110萬元歸還。

家族腐敗

在今年年中對丁鑫發妻子章斌案進行庭審時,公訴人員在最後陳述時說,這是壹起典型的“家庭腐敗案”。現在看來,確實如此。丁鑫發案庭審中,有兩個人的名字不斷被提及,就是章斌和丁少華。

33歲的丁少華是家中長子,曾在武警九江消防支隊服役,1993年轉業到江西省進出口公司。2004年5月,丁少華與嶽父張良琛因涉嫌經濟犯罪被中紀委帶往北京審查。張良琛系福建人,早年移民香港,常年在江西以港商身份經商。丁少華被抓後,丁鑫發曾多次對外面強調,“兒子的事是兒子的事。”但顯然,兒子受賄得利,依靠的正是其父位高權重的關系。

章斌案庭審時,檢察機關曾提供丁少華的供述證實,從1996年底至2004年5月,章斌***給過他人民幣294萬元、美元5000元。這些錢,大部分被丁少華用於購買南昌市內的土地。而對照章斌的自述,丁鑫發涉嫌受賄的所有款項,也均被丁少華用在了生意經營上。此外,章斌在庭審中的自述材料也顯示:2004年5月22日,丁少華因涉嫌偷稅漏稅被刑事拘留後,章曾與丁鑫發商量對策。丁當時認為,只要把東西退還了就沒事,但章還是有壹種不祥的預感。

果然,兒子被拘僅月余,2004年7月2日,丁鑫發就被中紀委“雙規”,章斌隨後也被“雙規”,並於今年6月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經過調查,中紀委曾對丁鑫發案定性為——“徇私枉法,包庇犯罪,打擊報復,利用職權為子女謀取最大化經濟利益”。其中,“徇私枉法,包庇犯罪”,多被疑是指丁利用職權阻礙江西省委對白冰的調查。

白冰現年62歲,其父曾是江西省壹位主要領導。白冰本人曾任江西省政府政策研究室主任,並擔任江西省駐北京經濟技術合作公司法定代表人。白冰曾涉嫌貪汙等多項經濟犯罪。但在南昌市反貪局辦案期間,丁鑫發屢屢阻撓辦案,直至2005年初,“白案”才擺到中紀委案頭。在業已審結的章斌案中,以及新近庭審尚未宣判的丁鑫發案中,所有檢控資料均未提及白冰。丁鑫發與白冰之間有著怎樣的利益紐帶,目前尚無確證。但從此次杭州檢方對丁的受賄指控中,仍可窺見與白冰相關的蛛絲馬跡。

比如,此次丁鑫發被控接受江西人鄒建豐賄賂145萬元,鄒建豐其人即與白冰密切相關。2000年,鄒曾受白冰指使,購入江西兆溢置業有限公司港資股東的全部股份,使前者成為白冰壹手控制的企業。據了解,白冰曾利用江西兆溢置業公司,將江西省駐北京經濟技術合作公司的大量資金抽逃。

據《財經》了解,丁鑫發與白冰兩家素有關聯。此次起訴書中提及的向丁鑫發行賄的其他人員,如秦洪誌、張砂、龍建芳等人,也是先與白冰家族結識,繼而再攀上丁鑫發。另據此前媒體報道,丁鑫發家族案發,還引發江西政法系統的人事震蕩。在2004年12月丁鑫發被移送司法機關查處前後,江西政法系統壹名正廳、兩名副廳、九名正處和壹名副處級幹部相繼被免職,其中個別人目前已被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