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移民律師對妳進行移民評估,看妳是否符合美國投資移民條件 2、完善所有的申請材料。 3、投資人將投資金額五十萬美元匯入監管帳戶。 4、將所有申請材料遞交美國移民局進行審批。 5、審批通過之後,領事館通知投資人面試日期,並要求投資人進行健康檢查。 6、領事館面試,移民官當場告知投資人面試結果。 7、獲得簽證後180天內,投資人須赴美。(投資人可舉家遷往美國任何所欲居住的州,享受與美國公民相等權益的新生活。未來二年中,投資人在此期間可自由進出美國)。 8、投資人於進入美國的21個月後(亦即條件式簽證到期的前三個月),遞交 I-829申請表,請求解除條件。 9、投資人簽證條件移除,成為正式之永久居民。再經三年,投資人可選擇是 否要成為美國公民。 10、五年投資期滿,投資人取回50萬美元的投資金額。投資人可選擇是否要成為美國公民。 申請美國投資移民所需材料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壹、申請人及家庭資料
1、申請人簡歷(最終學歷,、工作或經商背景要詳細描述)
2、在職證明-簡單描述工作情況
3、全家成員護照復印件
4、全家成員出生公證
5、夫妻結婚證公證
6、夫妻雙方最高學歷證明公證
7、美國簽證復印件(如有)二、申請人及配偶經商資料
1、營業執照
2、國稅和地稅登記證
3、公司驗資報告
4、股東明細表
5、最近五年中每壹年的所有繳稅單復印件(含企業和個人所得稅)
6、公司宣傳冊
7、名片(如有)三、申請人資產證明(證明50萬美金的合法來源)
1、收入證明(工資以及公司營業收入,需提供銀行的相關證據)
2、親戚的贈與的相關證據
3、股票及證券市值相關證明
4、房地產(房產證及房產評估等)
5、其他收入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