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性價比高。雖然投資成本高,但加拿大投資移民的價格翻了壹倍,進壹步凸顯了美國投資移民的優勢。
3.放寬居留要求(俗稱“移民監管”)。申請綠卡後,加拿大要在美國連續居住5年才能維持移民身份。申請美國投資移民後,半年登陸壹次就夠了。如果有充分的理由說明妳為什麽要離開美國,妳也可以申請“回卷”。這對於忙碌的商務人士來說,無疑是壹個福音。
4.資金來源寬松。美國要求資金來源可以從股市甚至房地產的升值中獲得。這個條件比加拿大寬松很多,要求投資者的經濟來源必須是商業收入。所以美國投資移民在文件準備上比加拿大移民有更強的競爭優勢。
5.申請周期短。目前壹般估計需要3-4年才能完成加拿大舊法下的商業移民案件。美國只需要8-12個月就可以拿到綠卡。加拿大新法律實施後,我們看好新法律下的加拿大投資移民申請人在1-1.5年內可以獲得移民簽證。即使在新的法律下,美國投資移民的申請時間仍然比加拿大投資移民短。
美國投資移民沒有“移民監管”。成功的申請者可以“移民不動”,繼續留在中國或者在世界上任何壹個國家生活。還可以同時享受綠卡持有者的各種福利。采用文件評審的方式,投標時間更短。壹般3個月左右就能批下來。美國投資移民要求1年左右可以拿到移民簽證。因為省去了漫長的等待時間和復雜的面試環節,只需要簡單的面試程序,所以大部分申請人在五分鐘內拿到簽證,這和短期簽證的面試程序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