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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澳學生買假“雇主擔保”被查

據廣州日報報道:近期,澳大利亞私立學院出現倒閉潮,最近又有學生工作簽證醜聞——11月澳大利亞昆士蘭爆出有印度、中國、日本畢業生購買“雇主擔保”,連串事件壹方面表明海外學生在澳大利亞獲得工作簽證的難度加大,不及海外有經驗人士易獲得擔保,因而不惜鋌而走險,另壹方面也表明海外學生缺乏辦理“雇主擔保”的經驗,導致申請成功率偏低。

挨家敲門撞大運重金賄賂雇主

在澳大利亞,政府為了留住優秀海外畢業生,在他們找到雇主的前提下會為他們提供壹個長達18個月的“學生工作簽證”。在這期間,如果畢業生工作表現良好,雇主會為他們辦理457簽證(地區擔保臨時簽證),或是121簽證、119簽證(雇主擔保移民簽證)。

澳大利亞移民局身份安全打擊小組近期註意到昆士蘭州有不少亞裔學生賄賂雇主從移民局騙取工作簽證。這些亞裔學生以印度籍畢業生為主,其次是中國籍和日本籍學生。他們通常的做法是支付自己壹年的最低工資5萬澳元給雇主,另外再給雇主5萬~10萬澳元的“好處費”以獲得學生工作簽證。據政府披露,大多數辦理假雇主擔保的亞裔學生並沒有尋求移民中介的幫助,他們是“撞大運”,挨個公司敲門尋求賄賂雇主。

澳大利亞太平紳士、奧燁移民董事長李敏認為,近年來,澳大利亞技術移民難度加大是導致海外畢業生雇主擔保造假的重要原因。大多數畢業生低估了雇主擔保文件準備的難度,文件準備不充分導致了即使符合條件也被拒簽;而有些畢業生本可以依靠中介找到工作,卻鋌而走險賄賂雇主。

內地“雇主擔保”申請未受影響

昆士蘭雇主擔保造假醜聞直接影響了中國內地正在辦理“雇主擔保”的申請人。李敏表示,近期澳大利亞移民局在徹查各大中介過往辦理的雇主擔保個案,在岸學生“雇主擔保”的確成為關註對象,但是海外申請基本不受影響。

申請澳大利亞“雇主擔保”技術移民主要有兩類人士,壹類是在岸申請(Onshore Application),也就是在澳大利亞讀書或居留的海外人士;另壹類的是海外申請(Offshore Application),也就是在澳大利亞以外具有工作經驗的人士。正如國內的雇主招聘,寧願選擇沒有高學歷的有工作經驗人士,也不選擇應屆畢業生壹樣,澳大利亞雇主更青睞海外有相關工作經驗的人士,而且目前國內申請雇主擔保的數量雖然有所增多,但是數量還難以滿足澳大利亞的需求。

-背景資料

澳大利亞雇主青睞什麽雇員?

澳大利亞本土並不缺乏高學歷人士,因此沒有工作經驗的海外畢業生在澳大利亞並不吃香。澳大利亞缺少的是在中國國內具備廣泛人脈資源、出色的談判技巧、具有業務開發能力的專業人士,這些專業人士通常在旅遊業、外貿業、礦產進出口行業供職。如果這些人士能直接為澳大利亞開辟客源和市場,能通過特殊通道很快獲批。

“雇主擔保”有兩類簽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士可以申請121簽證,在悉尼、墨爾本、布裏斯班、黃金海岸、紐卡斯爾、珀斯、臥龍崗等七個壹線城市居留;大專以上學歷人士可以申請119簽證,在七個壹線城市以外的二、三線城市居留。澳大利亞首都堪培拉被官方劃為二線城市。

突擊抽查!遇美國移民局

持H-1B和L-1簽證者無須心慌

王先生是壹家中國民營企業在洛杉磯辦事處的總經理,三個月前他追隨老板辦理了L-1簽證,赴美國擔任公司高管。上周,美國移民局人員突然到訪該辦事處,對王先生做了“公司現場調查”。據美成達公司董事長邱少懷介紹,近期有大量H-1B及L-1簽證客戶反映,受到了美國移民局的突擊抽查,雖然場面頗令人緊張,但目前為止並無出現嚴重後果。

王先生向記者講述了美國移民局的抽查內容。移民局的人是有備而來的,配備了壹位操著流利漢語的工作人員,王先生幾乎不用講英文。

隨機抽查並非懷疑對象

他們說明了來意之後,開始現場抽查,先是要求王先生出示駕照驗明正身,並請人事部門出示他過去幾個月的工資單。移民局詢問的問題包括:“妳在公司的職務是什麽?”、“公司目前有多少人工作?”、“公司的業務大致有哪些?”、“公司的組織結構圖妳能畫得出來嗎?”等等。移民局人員比較客氣,但是對於問題的答案記錄得非常詳細。

據邱少懷介紹,H-1B(臨時工作簽證)和L-1(跨國企業管理層簽證)持有人接受美國移民局調查是很正常的事情,美國移民局是為了確認申請公司信息及受益人的信息符合申請條件及移民法的要求,以防這些簽證被濫用。大多數簽證持有人接受調查的第壹反應就是心慌,認為是自己的文件出了問題,其實官方是隨機調查,並未將受訪者視為懷疑對象。

回答要與申請文件相符

移民律師建議簽證持有人多做準備,以防遇到不必要的麻煩。這些建議包括——

1.凡是申請L-1的公司,應重溫以往的申請資料,並嚴格按照申請資料上的內容安排受益人的工作,在移民局調查時據實應對。同時,簽證持有者自己也應做好問話和答話的記錄,以備日後解決糾紛。

2.對於L-1簽證獲批但尚未在美國領事館面談的國內人士,移民局會派員到該公司的所在地,檢查該公司是否存在。會與該地址的業主聯系,檢查該公司是否依舊在按時付房租,並要求業主復印公司付房租的證明。

3.對於正在美國辦公的L-1簽證持有人,調查人員會要求與公司的人力資源部負責人,或者申請案的簽字人以及持有L-1工作簽證的雇員談話。核查其工作職責是否與原先申請保持壹致,以及是否按照原先申請時的薪資在報稅。(記者 吳潤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