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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鋪機,平地機,壓路機崗位職責

壹般規定

1操作人員應體檢合格,無妨礙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並應經過專業培訓、考核合格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操作證或公安部門頒發的機動車駕駛執照後方可持證上崗。學員應在專人指導下進行工作。

2、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集中精力正確操作,註意機械工況,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其他無證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或操作室內。

3、操作人員應遵守機械有關保養規定,認真及時做好各級保養工作,經常保持機械的完好狀態。

4、實行多班作業的機械應執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接班人員經檢查確認無誤後方可進行工作。

5、在工作中操作人員和配合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長發應束緊不得外露,高處作業時必須系安全帶。

6、現場施工負責人應為機械作業提供道路水電機棚或停機場地等必備的條件,並消除對機械作業有妨礙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間作業應設置充足的照明。

7、機械進入作業地點後施工技術人員應向操作人員進行施工任務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環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安全規則。

8、機械必須按照出廠使用說明書規定的技術性能承載能力和使用條件正確操作合理使用,嚴禁超載作業或任意擴大使用範圍。

9、機械上的各種安全防護裝置及監測指示儀表報警等自動報警信號裝置應完好齊全,有缺損時應及時修復,安全防護裝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機械不得使用。

10、機械不得帶病運轉,運轉中發現不正常時應先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後方可使用。

11、凡違反本規程的作業命令操作人員應先說明理由後可拒絕執行。由於發令人強制違章作業而造成事故者,應追究發令人的責任,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12、新機、經過大修或技術改造的機械必須按出廠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和現行國家標準建築機械技術試驗規程進行測試和試運轉。

13、機械集中停放的場所應有專人看管並應設置消防器材及工具。

14、使用機械與安全生產發生矛盾時必須首先服從安全要求。

15、停用壹個月以上或封存的機械應認真做好停用或封存前的保養工作,並應采取預防風沙雨淋水泡銹蝕等措施。

靜作用壓路機

1、壓路機碾壓的工作面應經過適當平整,對新填的松軟路基應先用羊足碾或打夯機逐層碾壓或夯實後方可用壓路機碾壓。

2、當土的含水量超過30%時不得碾壓含水量少於5%時宜適當灑水。

3、工作地段的縱坡不應超過壓路機最大爬坡能力,橫坡不應大於200。

4、應根據碾壓要求選擇機重。當光輪壓路機需要增加機重時可在滾輪內加砂或水。當氣溫降至0℃時不得用水增重

5、輪胎壓路機不宜在大塊石基礎層上作業。

6、作業前各系統管路及接頭部分應無裂紋松動和泄漏現象,滾輪的刮泥板應平整良好,各緊固件不得松動,輪胎壓路機還應檢查輪胎氣壓,確認正常後方可啟動。

7、不得用牽引法強制啟動內燃機,也不得用壓路機拖拉任何機械或物件。

8、啟動後應進行試運轉,確認運轉正常制動及轉向功能靈敏可靠方可作業。開動前壓路機周圍應無障礙物或人員。

9、碾壓時應低速行駛,變速時必須停機。速度宜控制在3~4㎞/h範圍內,在壹個碾壓行程中不得變速。碾壓過程應保持正確的行駛方向,碾壓第二行時必須與第壹行重疊半個滾輪壓痕。

10、變換壓路機前進後退方向應待滾輪停止後進行.不得利用換向離合器作制動用。

11、在新建道路上進行碾壓時應從中間向兩側碾壓.碾壓時距路基邊緣不應少於0.5m。

12、碾壓傍山道路時應由裏側向外側碾壓,距路基邊緣不應少於1m。

13、上下坡時應事先選好擋位,不得在坡上換檔下坡時不得空擋滑行。

14、兩臺以上壓路機同時作業時,前後間距不得小於3m,在坡道上不得縱隊行駛。

15、在運行中不得進行修理或加油,需要在機械底部進行修理時應將內燃機熄火,用制動器制動住並扌豐刃大住滾輪。

16、對有差速器鎖住裝置的三輪壓路機,當只有壹只輪子打滑時方可使用差速器鎖住裝置,但不得轉彎。

17、作業後應將壓路機停放在平坦堅實的地方並制動住。不得停放在土路邊緣及斜坡上也不得停放在妨礙交通的地方。

18、嚴寒季節停機時應將滾輪用木板墊離地面

19、壓路機轉移工地距離較遠時,應采用汽車或平板拖車裝運,不得用其它車輛拖拉牽運。

震動壓路機

1、作業時壓路機應先起步後才能起振,內燃機應先置於中速然後再調至高速。

2、變速與換向時應先停機,變速時應降低內燃機轉速。

3、嚴禁壓路機在堅實的地面上進行振動。

4、碾壓松軟路基時應先在不振動情況下碾壓1~2遍,然後再振動輾壓。

5、碾壓時振動頻率應保持壹致。對可調振頻的振動壓路機應先調好振動頻率後再作業,不得在沒有起振情況下調整振動頻率。

6、換向離合器、起振離合器和制動器的調整應在主離合器脫開後進行。

7、上下坡時不得使用快速檔。在急轉彎時包括鉸接式振動壓路機在小轉彎繞圈碾壓時,嚴禁使用快速檔。

8、壓路機在高速行駛時不得接合振動。

9、停機時應先停振,然後將換向機構置於中間位置,變速器置於空擋,最後拉起手制動操縱桿,內燃機怠速運轉數分鐘後熄火。

平地機

1、在平整不平度較大的地面時,應先用推土機推平再用平地機平整。

2、平地機作業區應無樹根石塊等障礙物。對土質堅實的地面應先用齒耙翻松。

3、作業區的水準點及導線控制樁的位置數據應清楚,放線驗線工作應提前完成。

4、作業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照明音響裝置齊全有效

2)燃油潤滑油液壓油等符合規定

3)各連接件無松動

4)液壓系統無泄漏現象

5)輪胎氣壓符合規定

5、不得用牽引法強制啟動內燃機,也不得用平地機拖拉其它機械.

6、啟動後各儀表指示值應符合要求,待內燃機運轉正常後方可開動.

7、起步前檢視機械周圍應無障礙物及行人,先鳴聲示意後用低速檔起步,並應測試並確認制動器靈敏有效.

8、作業時應先將刮刀下降到接近地面,起步後再下降刮刀鏟土.鏟土時應根據鏟土阻力大小,隨時少量調整刮刀的切土深度控制刮刀的升降量差不宜過大,不宜造成波浪形工作面。

9、刮刀的回轉與鏟土角的調整以及向機外側斜,都必須在停機時進行,但刮刀左右端的升降動作可在機械行駛中隨時調整。

10、各類鏟刮作業都應低速行駛,角鏟土和使用齒耙時必須用壹檔,刮土和平整作業可用二三檔。換檔必須在停機時進行。

11、遇到堅硬土質需用齒耙翻松時應緩慢下齒,不得使用齒耙翻松石渣或混凝土路面。

12、使用平地機清除積雪時應在輪胎上安裝防滑鏈,並應逐段探明路面的深坑溝槽情況。

13、平地機在轉彎或調頭時應使用低速檔。在正常行駛時應采用前輪轉向,當場地特別狹小時方可使用前後輪同時轉向。

14、行駛時應將刮刀和齒耙升到最高位置,並將刮刀斜放,刮刀兩端不得超出後輪外側。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0㎞/h,下坡時不得空擋滑行。

15、作業中應隨時註意變矩器油溫,超過120℃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待降溫後再繼續工作。

16、作業後應停放在平坦安全的地方,將刮刀落在地面上拉上手制動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