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三條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希望回國定居的,應當在入境前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駐外使領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提出申請,也可以通過本人親屬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僑務部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