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是經濟收入要求。荷蘭政府當然不希望留只吃福利的人。原則上要求妳的收入要 “充足”且 “可持續”。
首先,什麽叫做“充足”?IND會看妳有沒有SV工資,社會保險工資,縮寫為SV-Loon, SVW, loon SV, (bruto)loon SVW. (我的理解,這個SV工資是要滿足荷蘭社會的最低工資標準的,這個標準也被用來衡量申請永居的人)。在下面這個鏈接上,妳可以看到各行各業的標準/最低工資https://goo.gl/OdM8WF
已婚人士(有partner也算)的最低工資是?1621,95(含假期補助),?1501,80(不含假期補助)單身的人這個標準是?1135,40和?1051,30
KM(Kennismigrant 高技術移民)和歐盟藍卡的要求(數額不含假期補助):
註意單身收入標準和有配偶的收入標準不壹樣。
其次,什麽叫做可持續?最簡單的就是,當妳提交永居申請的時候,妳的工作合同要超過12個月如果妳提交申請的時候合同期限不足12個月怎麽辦?IND會檢查妳的歷史記錄是否良好,包括兩個檢查點:1-在申請時刻前3年內的收入是否滿足該標準?2-前三年裏是否有超過26周領取WW-uitkering失業金?如果前3年內都滿足了收入標準並且沒有超過26個周領取失業金,那麽也算合格。
第三條是要求在市政廳裏有妳的個人信息BRP。這個只要在市政廳裏報過地址的應該都有。
第四條要求不能對公***安全有危害。這個貌似比較寬泛,IND沒有在這裏公布具體的裁量依據。有人說在荷蘭的累計罰款,即使已經繳清,超過兩千多歐就會被拒絕。所以大家要小心啊,闖紅燈什麽的壹次就上百歐了吧?小心為好。
第五條是要求妳已經融入荷蘭社會。對大部分人來說,這個意味著通過融入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