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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移民永居的申請需要哪些條件

第壹條要求至少住滿5年,並且5年裏不能有單次超過6個月或者累計超過10個月不在荷蘭住。這個指的是:1. ID過期前壹定要及時提交ID延期的申請,不然上壹次ID的時間就不算在5年裏了。2. 我不知道IND怎麽判斷妳離開荷蘭居住的時間,但是至少地址不能斷超過單次6個月或者累計10個月。3. ID是否有斷檔可以在Mijn Overheid網站上查看,具體的方法可以參考我的另外壹個帖子:/thread-944365-1-1.html

第二條是經濟收入要求。荷蘭政府當然不希望留只吃福利的人。原則上要求妳的收入要 “充足”且 “可持續”。

首先,什麽叫做“充足”?IND會看妳有沒有SV工資,社會保險工資,縮寫為SV-Loon, SVW, loon SV, (bruto)loon SVW. (我的理解,這個SV工資是要滿足荷蘭社會的最低工資標準的,這個標準也被用來衡量申請永居的人)。在下面這個鏈接上,妳可以看到各行各業的標準/最低工資https://goo.gl/OdM8WF

已婚人士(有partner也算)的最低工資是?1621,95(含假期補助),?1501,80(不含假期補助)單身的人這個標準是?1135,40和?1051,30

KM(Kennismigrant 高技術移民)和歐盟藍卡的要求(數額不含假期補助):

註意單身收入標準和有配偶的收入標準不壹樣。

其次,什麽叫做可持續?最簡單的就是,當妳提交永居申請的時候,妳的工作合同要超過12個月如果妳提交申請的時候合同期限不足12個月怎麽辦?IND會檢查妳的歷史記錄是否良好,包括兩個檢查點:1-在申請時刻前3年內的收入是否滿足該標準?2-前三年裏是否有超過26周領取WW-uitkering失業金?如果前3年內都滿足了收入標準並且沒有超過26個周領取失業金,那麽也算合格。

第三條是要求在市政廳裏有妳的個人信息BRP。這個只要在市政廳裏報過地址的應該都有。

第四條要求不能對公***安全有危害。這個貌似比較寬泛,IND沒有在這裏公布具體的裁量依據。有人說在荷蘭的累計罰款,即使已經繳清,超過兩千多歐就會被拒絕。所以大家要小心啊,闖紅燈什麽的壹次就上百歐了吧?小心為好。

第五條是要求妳已經融入荷蘭社會。對大部分人來說,這個意味著通過融入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