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每次移民(大)改革都包括了特赦長期非法移民的條款,86年(還是87年,反正是裏根時代)搞過壹次,07年又試過,不過這次國會沒批準。所以妳想賭壹把的話有這條路。
通過子女轉身份是不行的。雖然移民局原諒直系親屬的逾期逗留,但是那要有東西可以逾期才行(也就是說,偷渡不行,因為沒有妳的入境紀錄),還是有10年不準入境的禁令。10年之後,年滿21歲+有壹定收入的子女可申請家屬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