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字面上看,?連續通常居住於香港?與?必須只能居住於香港?意思截然不同,這意味著申請人是可以離港的。也就是說,香港?優秀人才入境計劃?所要求的?通常居住?,是指申請人應以在香港生活為中心,但是對於申請者在港居留時間長短並沒有明確的規定與限制,這樣的靈活性事實上給予了申請者壹定的自由。
優秀人才入境計劃(香港優才計劃)的簽證年限發放為2-2-3(即2年+2年+3年)。也就是在成為香港的永久居民之前,需要辦理三次簽證。第壹次逗留簽證可憑申請成功後,入境處發放給主申請人的《原則上批準通知書》辦理為期兩年的逗留簽證。此外的,剩下兩次香港優才計劃續簽都必須符合香港的《入境條例》的香港條件方可辦理。
那麽怎麽樣申請香港優才續簽?續簽需要什麽文件呢?
壹般來說,續簽香港優才需要提供:申請者基本證件,上壹年度稅單,最近的工資單,工資卡銀行流水,公司出具的推薦信。若申請人在香港創建公司,則需要提供商業登記證、公司註冊證書、財務報表、租約、公司職員名單、公司簡介、申請人職務說明、申請人對公司的實際投資金額證明及未來業務拓展計劃。
銀河移民有壹類客戶,獲得了?優秀人才入境計劃?的批準後,但短時間又割舍不了國內的事業,不能長期在港居住和工作的,這種情況在續簽前需要註意什麽呢?其實只有明確香港入境處對於?通常居住?的審核標準,才能有助於在?優秀人才入境計劃?中順利續簽。
香港入境處在審核?通常居住?主要的考慮因素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壹、申請者不在香港的原因
二、在香港是否有慣性住所
三、家庭主要成員是否在香港居住(包括配偶及子女)
四、是否受雇於以香港為基地的公司
五、是否有合理收入以維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
六、是否合法、按時報稅
根據以上的審核因素,申請者在?優秀人才入境計劃?的續簽中可視情況 提供以下幾種類型的證明 ,讓香港入境處信服自己確實是?通常居住於香港?。
1、子女在港就讀證明(成績單、學生手冊等)
2、慣性住所的通訊住址(自購、租賃或親友住址皆可)
3、在港購買車輛、上牌及香港駕照證明
4、香港手機在香港電話網絡的入網證明
5、公用單據(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絡費等)
6、金融機構單據(銀行月結單等)
7、香港信用卡及按時還款記錄證明
8、在港購買保險的相關證明
9、社群服務(慈善集團、商會、私人會籍等)
10、香港公司委派雇員於外地工作的相關證明
11、聘請專業人士證明(家庭醫生、律師、會計師等)
因此,相對於澳大利亞、加拿大這種長達幾年的移民監來說,香港優才獲批者享有了很大的離港自由。優才朋友們只要提前規劃好自己的事業和時間,在七年時間當中,保持?通常居住?的意識,營造以香港為重心的概念,就可以順利獲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