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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城的歷史起源

鹽城的歷史起源:

鹽城因鹽得名,東晉安帝義熙七年(公元411年),“更鹽瀆名鹽城”,此為現名之始,還因城池似瓢以及以瓢賜食韓信的傳說,又名瓢城。鹽城已有2100多年的建縣史和1600多年的建城史。

周代以前為淮夷地,西周初年,魯侯伯禽南遷奄民,部分奄民定居於此,成為鹽城早期拓荒者;周代,淮海維揚州,故屬揚州;春秋時屬吳、後屬越;戰國時屬楚;秦代屬東海郡;西漢初為射陽侯劉纏封地。

漢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漢廷將古射陽縣(今寶應縣壹帶)東部靠黃海部分單獨設縣,因這裏遍地皆為煮鹽亭場,到處是運鹽的鹽河,置鹽瀆縣,屬臨淮郡,東漢屬廣陵郡,這是鹽城置縣的開端。三國時屬魏,廢縣制;西晉又復縣制屬海陵郡。

東晉義熙七年改稱鹽城沿用至今。 鹽政衙門  鹽乃五味之首,古稅之源。海鹽歷史悠久,傳說遠古時期“宿沙氏初作煮海鹽”(今宿遷即得名於此);“堯曾命禹治水以鹽作貢”。春秋戰國時,吳、越、楚國沿海地區的海鹽生產已初具規模。

西漢時,“東海之瀕也,廣瀉者延袤數百裏皆厥鹵也”。以揚州為統治中心,轄區東至大海的吳王劉濞,“招致天下亡命者盜鑄錢,煮海水為鹽,以故無賦,國用富饒”,“此吳王所以富國強兵而抗漢室也”。  

漢代,海鹽由封建政府或貴族豪強置辦生產資料,招收沿海之民和流放之人制作。唐後期在產鹽區設監院,派原制鹽戶和遊民承辦官鹽,免其雜徭,稱亭戶。五代後,制鹽戶除亭戶外,並稱畦戶、竈戶、鍋戶、井戶、鐺戶、鹽戶。宋起,鹽戶或竈戶漸成各種鹽戶的通稱,鹽戶壯丁稱鹽丁或竈丁,給予鹵地草蕩和制鹽工本,所產食鹽作為稅課征收。

對鹽民實行強制性的嚴格管理,鹽民喪失了直接經營和任意開發鹽業的自由,被編為特殊的戶籍“竈籍”,規定“惟竈丁為世業”,並受到嚴格的人身控制。清代仍保持鹽籍,竈課已在“攤丁入畝”法實行後並入地畝征收。

但對鹽民的控制甚嚴,雍正六年(1728)在兩淮鹽區首行“保甲法”,繼而又定“編查法”,定期編定竈籍,清查竈戶。 鹽政衙門舊址  漢武帝時“籠天下鹽鐵”,在全國各地置鹽鐵官署,實行鹽鐵官營。今鹽城壹帶“東有海鹽之饒”,“煮海利興,穿渠通運”。

這裏既是海濱的漁業集散地,又是淮東的鹽產、鹽政中心,農商也有發展,為了加強對這壹地區的管轄,並征收鹽稅,在此設置了鹽鐵官署,並於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設置了鹽瀆縣。鹽瀆就是鹽河之意。

《後漢書?百官誌》言:“郡縣出鹽多者置鹽官,考鹽瀆以產鹽得名”。到東晉時,鹽瀆縣鹽業繁盛,“環城皆鹽場”,安帝義熙年間“更鹽瀆名鹽城”。  隋及唐前期,鹽政事務多由地方管理。自榷鹽法實行後,鹽稅作為專賣收入而獨立,唐後期由度支、鹽鐵二使管理全國鹽務,並在地方設置場、監、院等分支機構。境內有海陵、鹽城二監。

時“鹽城有鹽亭百二十三所”,年產鹽達105萬石(時1石120斤,1斤相當於今596.82克)。 鹽政衙門舊址旅遊景區夜景  唐政府在全國所收鹽稅“歲得錢百余萬,以當百余州之賦”。“天下之賦,鹽利居半,宮闈服飾、軍餉、百官祿俸,皆仰給焉”。

淮南鹽稅約占全國鹽稅之半,而鹽城鹽稅又約占其半,可見鹽城經濟地位之重要,故在地方誌中有“巨邑”、“上縣”之稱。  宋初,在東南鹽區設提舉鹽事司管理鹽業產銷。下設分司,各轄鹽場。範公堤的修築,“有束內水不致傷鹽,隔外潮不致傷稼之功用”,鹽業生產進壹步發展,真宗時(998-1025),境內二監年產達107萬石以上,仍為淮南產鹽之冠。

元末,廣大鹽民身處濱海荒灘不毛之地,櫛風沐雨,割草積薪,煎煮烘灼,終年辛勞,處在社會最底層。清田北湖在《說鹽》壹書中,寫鹽民“裸居而草衣,脛肘生鹽皆成鹹肉……,自鹽商視之,曾不若犬豕與牛”。沿海民諺說鹽民“生在海頭,曬煞日頭,壓煞肩頭,吃煞苦頭,永無出頭”。

鹽民“老弱轉乎溝壑,壯者走之四方”,鹽民的反抗和暴動史不絕書,規模最大,影響最廣的當屬縱橫江淮吳越14年之久的張士誠起義。

張士誠(1321年-1367年),小名九四(元朝統治者不許漢人取正名,只能取數字代名,如朱元璋原名重八),泰州白駒場(今屬鹽城大豐區)人,為“泰之白駒場亭民,以操舟運鹽為業。少有膂力,無賴,販鹽諸富家,富家多淩辱之,或勿酬其值。弓兵丘義者,屢窘辱之,士誠不勝憤。

癸巳(1353年)正月,遂與其弟士義、士德、士信結壯士李伯升等十八人”,在界牌頭北極殿歃血盟誓,舉起了造反大旗,這就是當地民間所稱的“張士誠十八條扁擔起義”。

張士誠兵鋒所向,勢如破竹,克興化、破高郵、建大周,切斷了元廷的大運河漕運,粉碎了號稱百萬元軍的圍剿。繼而橫渡長江,進據平江(蘇州),迅速控制了大江南北的大片地區,其“財富甲兵雄於四方”。清代學者顧祖禹說:“元之復亡,未始非士誠先據平江,竭彼資儲之力也”。?

張士誠墓  張士誠在朱元璋和元廷的進攻下,曾壹度接受元廷的封爵,後又自立為吳王。在舊官吏、舊知識分子地主階級思想的侵蝕下,張氏兄弟及其將領們迅速蛻變,走上了腐化墮落的道路。史載“本皆起於寒微”的“士誠兄弟驕奢*逸,懈於政事”,忙於大興土木,修建宮樓,“招延賓客,日夜歌舞自娛”;從草堰、白駒來的高級將領們也“多擁兵眾為富貴之娛”。

平江“城中資糧盡罄,壹鼠至費百錢。鼠盡至煮履下枯革以食”,尚堅守10月有余。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九月城破,士誠命後妃登齊雲樓自焚,“三百紅妝同日死”。

他自己自殺未成,被俘後“寧死羞作歸義侯,閉口不飲建業水”,押送應天府(南京),整天閉目、不言、不食,被朱元璋下令“禦杖四十而死”(亦說自縊而死)。  張士誠出身貧苦,深知鹽民疾苦,提出“聖人之道,無異於百姓日用”,把人民“饑欲食,寒欲衣”當作“道”。

還設想了“務本”、“節用”和“均分”等社會的措施,針對家鄉“竈產不均貧者多失業”的不平現象,提出了“均分”草蕩土地的主張。張士誠敗亡、明朝建立後,朝廷曾對蘇杭壹帶課以重捐。張士誠為人寬厚多仁,賦稅輕斂,因此吳人對他頗多懷念。

至於明人書中對他的多種指斥,多不屬實。張氏屬下貪縱,但並不殘暴,也未濫殺民眾,加之吳地殷富,即使東吳官員愛錢,也不是刮地三尺那種貪殘。反觀朱元璋,恨吳人為張士誠所用,他取大地主沈萬三家的租薄為依據,格外加賦,高達每畝實糧七鬥五升,數年時間吳地中小地主消滅殆盡。明朝人貝清江記載說:“三吳巨姓……數年之中,既貧或覆,或死或徙,無壹存者。”

蘇州等地多為“張九四”立祠,何山公園內張王廟現為蘇州市文物保護單位,當地人壹直很懷念昔日張士誠輕徭薄賦的仁德,每年陰歷七月三十日拜廟焚香,托名為地藏菩薩燒香,實際上是燒“九四香”。  

蘇州北寺塔現存張士誠紀功碑,亦名陵平造像碑、張吳王紀功畫像石刻,又稱報恩寺石堪造像,1957年列為江蘇省文物保護單位。 據《吳門表隱》所載,此碑為元末江南富豪沈萬三所置。近代金松岑等學者對圖中冠服器物作索隱考證,斷定其為元代雕刻,並認為刻的是至正十九年張士誠迎接元使伯顏的場景。?

元明兩代,在揚州設兩淮都轉運鹽使司,統轄蘇北13座鹽場。清代,設鹽政、鹽場設鹽使。民國初,兩淮設鹽政局,衙署舊址位於鹽城市區。因海鹽成本高,漸興礦鹽和井鹽,境內63家鹽墾(墾殖)公司相繼開發灘塗,種植糧棉。

抗日戰爭、解放戰爭時期,境內蘇中、蘇北抗日根據地鹽區,通過接管舊鹽務機構,擴大產銷,征收鹽稅,為支援戰爭和鞏固發展。新中國建立後,兩淮鹽務統歸中央財政部鹽務總局管轄,成為名副其實的“華東銀倉”。

灌東、新灘兩座鹽場面積200多平方公裏,權屬及區劃調整後,作為國家級海洋循環經濟示範區和海江河聯動發展示範區核心區,位於江蘇濱海新區區域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