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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遠公寓物業

在大家關註的房地產市場,提到了三個部分。

1,解決大城市突出的住房問題。

住房關系民生福祉。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因地制宜,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2、要高度重視保障性租賃房建設。

加快完善長租政策,逐步使出租房屋在享受公共服務方面享有同等權利,規範發展長租市場。土地供應要向租賃住房建設傾斜,單獨列出租賃住房用地計劃,探索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和企事業單位自有閑置土地建設租賃住房。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都應發揮職能作用。

3、減輕房屋租賃稅費負擔,整頓租賃市場秩序,規範市場行為,合理調控租金水平。

年底的經濟工作會議是每年最高級別的經濟會議。壹般在每年年底11至65438+2召開,會議時間壹般不超過四天。

這次會議有兩大作用:壹是判斷當前經濟形勢。第二,它是制定第二年宏觀經濟政策最權威的風向標。

限於篇幅,我們著眼於房地產市場的新提法:解決大城市突出的住房問題。

大城市人多房少已經成為常態。

申萬宏源的研究顯示,從改善型住房需求來看,中國城市人均居住面積為32.9平方米,居住條件接近英法,優於日韓人均20平方米。

從表面上看,我們的住房似乎很寬裕,完全夠用。

然而,壹二線城市的房源短缺並沒有得到緩解。北京人均住房面積31.5平方米,深圳28平方米,上海24平方米。由於土地資源稀缺,壹線城市人均住房面積小於全國平均水平,有改善需求但受限於供給。

經濟學家李迅雷在壹份報告中提到壹組數字:我國商品房銷售面積連續三年保持在6543.8+07億平方米左右。如果對應到住宅銷售,每年銷售的樓盤面積大概可以容納4000多萬人,這個水平保持了三年。

也就是說,三年內,賣出去的房子足夠654.38+0.2億人居住。

2017-2019年,進城人口不到2000萬,這2000萬人大多湧入壹二線城市。

近年來,隨著杭、安、寧、甬、廣等地加大“搶人”力度,“零門檻”的大城市越來越多,熱點城市人口壹年高達幾十萬。但是大城市核心區的土地供應畢竟有限,住的房子不夠是必然的。

這些多余的房子其實都建在小城市,那些不知名的新城區和開發區。

數據顯示,近年來,壹線城市建築面積占全國不到6%,二線城市約占28-29%,三線及以下城市占65%-66%。

小城市房源充足,人口卻往壹二線跑。這就是白蘭壹直告訴所有人的“供需錯配”。

在“住宅用地供應有限+人口持續流入”的形勢下,如何緩解住房矛盾?

答案是:租房。

發展租賃住房市場已經不是第壹次了。最近兩年,住建部公布了幾個住房租賃試點城市,基本實現了壹二線全覆蓋,但效果並沒有達到人們的預期。

究其原因,壹是租賃房源太少,選擇太少。畢竟公租房的體量是有限的。

第二,落戶容易是因為沒有實現真正的“租售權”,上學還是個老大難問題。

三是租賃市場仍以個人住房為主,租客處於弱勢地位,沒有長期穩定居住的預期。

這次會議集中討論了這些方面。

比如長租,公共服務有平權。

註意,這句話是放在會議關於房地產內容的第壹句話,可以說直擊樓市“痛點”。

這幾年戶籍政策越來越寬松,大部分壹二線城市落戶門檻已經低到中專,落戶很容易。

但是各個城市不斷出臺限購政策,大部分人上街都是集體戶落戶,在城市工作,繳納社保和個稅,符合落戶年限,最後利用這些條件購買商品房。

每個人都知道孩子上學的時候有多不壹樣,有沒有房子,有沒有住戶。

還有,今年3-4月復工後,很多回城的租客,因為不是業主,被保安阻止進入。房東不想讓房客住了,就毀約了。只有當他們站在寒風中,感受那些無家可歸的人時,他們才明白壹張紙有多重要。

這就需要落實“租售平權”。現在學位越來越緊,當地也很困難。所以會議上說“循序漸進”。壹方面,政府將繼續在教育領域投資。另壹方面,要出臺配套措施,千方百計保障租客權益,讓全社會扭轉對租房者弱勢地位的認知。

白蘭告訴大家,房地產市場的趨勢是壹句話:居者有其屋,但居者有其屋並不壹定擁有產權。

以前人們買房,看重的是“產權”。就算買了房也不會租,但產權肯定是屬於他們的。潛意識裏,它們包含了未來“實現盈利”的動機和想法。

但是,住房子不投機的概念,重點在“住”字上。

每個人都有住的地方,也許是經適房,也許是公租房,也許是老小區的“老房子”,也許是長租公寓,產權不壹定是自己的,但租客和房主享有教育、醫療等平等權利。

沒錯,這就是眾所周知的“新加坡模式”。

新加坡約有1.46萬套住房,其中1萬多平,占70%,私人住宅僅占20%多。壹般來說,新單位的價格只是私人住宅市價的三分之壹。

有錢人有錢,想買豪宅和商品房,沒問題,沒有限價,但是要承擔高額的房產稅。

對於絕大多數中低收入者來說,住政府提供的廉租房,交通便利,設施齊全,有補貼。有錢人可以住遊泳池、健身房等豪宅,但占全社會絕大多數的低收入群體卻可以活得有尊嚴。

壹方面,有錢人隨便買的商品房制度並不局限於購買,而是受到房產稅和空置稅的約束。長期持有意味著虧損。

另壹邊是低價的經濟適用房和租賃房。雖然物業、配套、小區環境不算頂尖,但學區、醫院、社保都不會缺。

向我們描述的這次會議就是這樣壹個願景。

要實現這壹目標,需要“土地供應向租賃土地傾斜”。

上次在解讀“十四五”房地產規劃的文章中,白蘭與您進行了對話。我們的房地產市場具有“二元”結構。城市土地歸國家所有,收儲後可以招拍掛,農村土地歸集體所有。為了保護耕地紅線,不能市場化。

對於地方政府來說,在高價出售商業服裝和住宅用地的同時,巨額收入用於補充財政。另壹方面低價出售基建用地和工礦倉儲用地,謀求GDP增長。

城市本身就有這麽多土地。在保護耕地紅線的前提下,大部分用於出讓工商業用地和住宅用地。用什麽可以建出租屋?

從這個角度來看,可以預見2021年,尤其是房源緊缺的壹線城市,租賃土地的供應會越來越多,市區、郊區、遠郊都會被覆蓋。我們拭目以待。

除了城市土地收儲和再流轉的方式,集體土地入市也是擴大租賃住房市場的核心舉措。

關於土地市場的變化,白蘭在文章中已經多次向大家解釋過。

2065438+2009年8月,集體土地獲準入市,掃清了法律障礙。

2020年實施的新《土地管理法》增加了“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中已確定為工業、商業等經營性用途,並經依法登記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所有者可以通過出讓、租賃等方式交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

也就是說,從今年6月5438+10月1開始,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宅基地、農用地入市,開始在全國範圍內實施。

註意,這些入市的集體土地性質不會改變,也不會用於建設商業和住宅,只會用於租賃住房和經濟適用房。這樣既不會沖擊原有的商品房體系,又能增加出租房的體量。

低廉的租金,穩定的長期租房預期,提高租客的社會地位,增加租賃住房的供給,可以解決大城市的“房荒”,進而“重塑”樓市。

把房地產看做壹艘大船,在過去的20年裏,它偏離了預設的航道。我們見過大家加杠桿買房的瘋狂,也見證過螞蟻在大城市流浪的無奈。現在,是時候改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