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某小區業主向記者提供了當地社區居委會的公告,稱小區成立業主大會籌備組,相關擬派人員提交?個人信用證明,工商、稅務、銀行、公安、公益組織的證明材料,用人單位、社區居委會、黨組織、物業服務單位、社區居民的評價?***11證明材料及評價。對此,該小區部分業主認為程序過於復雜且主觀性和可操作性不強。涉及的11項證明材料和評價是積分制,不是每個程序都要跑;另外,其中?物業服務單位評價?,?評價?這個詞的措辭應該進壹步優化。
11樣張太多了!為什麽產權人要提供那麽多證明?
1.業委會的門檻比較高。
據我們了解,原來男方居住的小區是成都的高檔小區,高檔小區的業委會門檻比較高,需要更多的證明。
2.本著對所有業主負責的態度。
小區物業對此事的回應是,為什麽要這麽多證?是對所有業主負責的態度,希望大家能理解。
3.希望能成功競選業委會。
每個地方都有自己的規定。既然需要11證書,請耐心提供。希望妳能早日成功競選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