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手房中介保險合同的內容是已經在房地產交易中心備案,完成初始登記和總登記,再次上市的房地產。相對於開發商手中的商品房,是房地產產權交易二級市場的俗稱。包括商品房、二手公房(住房分配交易)、扶貧房、拆遷房、自建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二手房中介保險是二手房中介市場為保障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和正常的房屋交易而開展的中介擔保業務。中介合同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三方簽署的調解人合同
(二)調解員的服務程序
(三)保險服務的相關費用。
(4)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五)違約責任
(六)豁免條件
(7)爭端解決方法
(八)通過中介公司中介保險合同等房屋銷售的效力。那麽,在中介合同中,除了中介公司的權利外,還必須註明中介公司的責任和義務,如房屋過戶後的工作日交房款、交房方式、相關稅費明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