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不動產相鄰當事人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本著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相鄰關系。同時,根據《物權法》第八十三條的規定,業主對侵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有相鄰關系或者利益關系的業主,可以損害其安全居住利益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
三、在處理住宅小區業主私自占用公共區域的類似事件時,應積極發揮物業公司或業主委員會的作用。部分業主私自占用公共* * *面積,私自搭建建築。物業管理公司應當予以制止。未能制止的,可以代為提起訴訟。物業公司制止,既是權利也是義務。不及時履行制止義務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如果不制止,物業企業就要承擔管理不當的責任。
以上內容摘自鄰裏幫生活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