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市市區內的單位,按上年末實際在冊職工人數(含合同工、臨時工、季節工)每人每月4元的標準發給單位或業主。將垃圾運送到環衛部門指定垃圾場的單位,收取壹半費用。
法律依據:關於征收城市垃圾處理費的意見城市垃圾處理是指對生活垃圾和建築垃圾(包括工程渣土和裝修垃圾)進行集中無害化處理。城市垃圾處理費主要包括家庭和單位產生的生活垃圾收集、中轉運輸和處置費,以及建設工程和房屋裝修工程產生的建築垃圾集中消納和處置費。根據國家和省“垃圾處理費制度”和“垃圾產生者負責垃圾處理”的規定,本著“城市垃圾處理費由國家、單位、個人共同承擔”的原則,各機關事業單位(包括省、部屬單位、外資企業、私營企業、民營企業等,)、本市市區範圍內的軍隊所屬企業和醫院。未分配並納入民政部門管理的福利院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