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部、國家發改委2004年頒布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物業服務費的定價形式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房產部門確定。那麽這個辦法出臺後,各地對經濟適用房、房改房、安居房的物業收費普遍實行政府指導價,而市場調節價主要是指商品房、別墅、高檔商住、寫字樓。由於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地方立法的規定也有所不同。
物業費是指物業業主和使用人委托物業管理單位對住宅區內的房屋、建築物及設備、公共設施、綠化、衛生、交通、治安、環境等與居民生活相關的設施進行日常維護、維修、改造等服務而收取的費用。沒有他們,妳可以隨便進入妳的小區,小偷多,傳單多,騷擾多!每個人都體貼不容易,但也是人。
在物業費問題上,政府的主要職責是宏觀調控。通過建立物業收費監管機構來監管物業收費,那麽物業收費既要符合合同約定,又要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否則就構成不當收費。妳說的貴,可能是園區的產品決定的。比如容積率小,可能會有很多多層或者別墅產品。然後園區戶數少,物業成本比較高。反之,物業成本會更低。如果有特別高的價格,妳不滿意,可以和業委會協調,大家都可以申請投票,是降費還是換物業。希望對妳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