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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與物業簽訂服務合同?

簽訂合同時要註意以下問題:1,充分了解簽約對象的主體資格。2.註意合同條款的對等性。3.合同的條款應該清楚。4.管理費標準的確定。5、工程分包的特殊要求。6.仲裁機構的名稱應當具體。7.簽名和蓋章應同時可用。

《住宅物業服務合同》是由住宅業主與物業服務公司簽訂的15項內容的書面協議。那麽,如何簽訂小區物業服務合同呢?小區物業服務合同應該約定什麽?住宅物業服務合同的格式是什麽?

壹、如何簽訂住宅物業服務合同?

通則

聚會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半海山莊業主委員會

代表人:張誌偉,該業主委員會主任。

聯系電話號碼: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日照海納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

電話:06338335237

根據《物權法》、《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壹致的基礎上,就半海山莊的物業服務達成諒解,並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房產基本情況

房產類型:別墅、連體房。

位置:日照市山海天旅遊度假區山海天路北側。

占地面積為平方米。

建築面積:約34000平方米。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者是物業區域內的所有業主和使用人。該物業的所有業主和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委托管理事項

第四條本物業小區* * *部分的維護、養護和管理。

第五條。本住宅區使用設備的維護、保養、運行和管理。

第六條公共設施的維護、養護和管理。

第七條附屬建築物、設施和構築物的維護、養護和管理。包括:物業管理辦公樓、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及設施、配電室等。

第八條公共綠地、公共場所花草樹木、公共場所建築小品的維護管理。庭院內的綠地、花草樹木可根據業主要求進行適當管理。

第九條公共環境衛生管理。包括:公共場所、場地清掃和垃圾收集。

第10條協助公安部門維護小區公共秩序。

第11條進壹步完善物業檔案管理。

第12條按照《維修資金管理和使用辦法》做好住宅維修資金利息和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13條房屋自用部位和設備的維修可委托給乙方,但壹切費用由委托方承擔。

第14條勸誡制止業主、使用人違反伴海山莊管理規約、業主委員會決議及物業管理相關規定。

委托管理期限

第15條委托管理的期限為兩年。從2001年9月1日到2002年8月31日。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16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壹)甲方的權利

1.代表和維護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

2.根據業主大會決議,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3.監督業主和使用人遵守伴海山莊管理規約、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決議以及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

4.檢查和監督乙方物業管理的實施和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查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財務預算和決算;

6.查閱本小區物業檔案(物業公司內部管理相關信息除外);

向業主籌集或者繼續籌集維修資金,審批維修資金的使用;

8.監督公共建築、設施設備、物業管理辦公樓和營業用房的使用。

(二)甲方的義務

1.聽取業主和用戶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反饋給乙方;

2.保證業主和使用人遵守和執行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遵守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決議及小區物業管理制度,按時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等費用;

3.協助乙方開展物業管理工作,完成和實現物業管理的各項管理目標;

4.當業主和使用人未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時,協助乙方催交;

5.協助乙方開展社區文化和社區服務。

第17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壹)乙方權利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合同的有關規定,制定物業管理實施方案並實施管理;

2.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和預決算報告;

3.編制* * * *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更新和改造計劃;

4.根據本合同和市物價局頒發的收費許可證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5.負責物業管理檔案;

6.勸說業主和使用人停止違反物業管理條例和伴海山莊管理規約的行為;

7.有權選擇專業公司承擔特殊項目;但是,不得將物業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8.業主、使用人裝修房屋,應當與其簽訂房屋裝修管理協議,並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9.依法向業主和使用人追償未繳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二)乙方的義務

1.履行本物業服務合同,依法經營;

2.接受業主委員會和業主、使用人的監督;3.接受物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4.不得擅自占用或改變本物業的公共設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工程,須經甲方同意並報相關部門批準後方可實施;

5.條件成熟時,定期向業主公布維修基金及其利息使用管理情況;

6.為業主和使用人提供優良的生活和工作環境,做好社區文化和社區服務;

7.發現違法行為及時制止並向政府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8.定期檢查房屋設施設備狀況,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和危險;

9.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向甲方移交相關材料和設施設備。

物業管理服務的質量和標準

第18條根據國家、山東省和日照市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物業管理服務的質量和標準。詳情如下:

(a)住房和設備管理

1.小區園區、樓號、戶數都有明確標示,有引導方向圖、路標、指示牌。

2.物業管理人員已按要求接受專業培訓,並持有相關證書。

3.進壹步完善房屋檔案,包括按樓、按戶歸檔,設備圖紙檔案齊全,設備臺帳記錄清晰,便於查閱。

(2) * * *設施管理

1.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完好,並按原設計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設施齊全,運行正常。

3.保持道路暢通。

4.汙水排放順暢,通道沒有積水。

5.危險部分有明顯的標記。

(3)綠化和養護管理

綠化由專人維護管理,綠地、花草樹木定期澆水、施肥、滅蟲、修剪、清除枯葉。

(4)環境衛生管理

1.小區衛生設施完善,有垃圾箱、垃圾桶等清潔設施。

2.道路、公共綠地和公共場所應當保持整潔。

3.雪後及時清理小區道路積雪;雨後及時清理汙水。

4.對公共場所亂丟、亂放、粘貼、亂畫的現象,應當及時制止或者處理。

5.及時勸阻小區無序建設現象。

(5)社區秩序維護

1.社區實行24小時巡邏制度;嚴禁擅離崗位。

2.著裝規範,值班人員熟悉轄區情況,工作規範,責任到人,照片公示,值班巡邏記錄,各項管理措施落實。

3.進壹步完善小區內的監控工作,監控設備完好,監控畫面盡量保持清晰;監測數據有效期為7天,無特殊情況。設施設備的改善、更新或者改造需要使用維修資金的,按照上述有關規定執行。

(6)消防

1.消防系統標識清晰,設備狀況良好,可隨時啟動。

2.配備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七)公共* * *體育娛樂場所原則上只對小區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開放。

物業管理服務費

19物業管理服務費

(1)根據日照市物價局的批復,乙方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住宅房屋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

(二)業主移交物業時,必須在移交前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

第二十條。房屋使用的部位、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費用按國家有關文件執行。

違約責任

第21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規定的甲方義務,致使乙方未能實現規定的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解決。

第二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標準管理物業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

第二十三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清理。

第二十四條乙方未按規定和甲方批準的計劃使用維修基金,或將維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權予以制止。

補充條款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期滿前兩個月,甲乙雙方應就續簽本合同進行協商。

第二十六條雙方可以對本合同條款進行補充,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但補充協議須經業主大會討論通過,並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壹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並報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物業管理部門反映調解。如果調解失敗,雙方同意:

(1)日照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九條其他約定:

1.加強建築垃圾的管理。

2.為維護公眾、業主和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如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搶救生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或因自然災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業主和使用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甲方(簽字):_ _ _ _ _ _ _ _乙方(簽字):_ _ _ _ _ _ _ _ _ _

代表:代表: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二,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937條是物業服務提供者在物業服務區域內向業主提供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環境衛生及相關秩序的管理和維護等物業服務,業主支付物業費的物業服務合同。

物業服務提供者包括物業服務企業和其他管理者。

第九百三十八條物業服務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服務項目、服務質量、服務費標準和收取方式、維修資金的使用、服務場所的管理和使用、服務期限、服務交接等條款。

物業服務提供者作出的有利於業主的公共服務承諾是物業服務合同的組成部分。

物業服務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第九百三十九條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者依法訂立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業主委員會與業主大會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者訂立的物業服務合同,對業主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九百四十條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者依法訂立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服務期限屆滿前,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與新的物業服務者訂立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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