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個體工商戶條例》
第六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采取措施,為個體工商戶在經營場所、創業和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鑒定、技術創新、參加社會保險等方面提供支持、便利和信息咨詢服務。
第七條依法成立的個體勞動者協會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指導下,為個體工商戶提供服務,維護其合法權益,引導個體工商戶誠信自律。
個體工商戶自願加入個體勞動者協會。
第八條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的,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人應當提交註冊申請書、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
個體工商戶的登記事項包括經營者的名稱和住所、組成、經營範圍和經營場所。個體工商戶使用名稱的,以該名稱作為登記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