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統壹部署規定,城市垃圾處理費已於7月1日2021日移交稅務機關征收。2022年6月65438+10月1日起,原城管部門委托的物業公司及其他代收單位不再收取城市垃圾處理費。
生活垃圾處理費,即居民城市生活產生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應繳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