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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國土資源局下屬單位

土地儲備中心中山市土地儲備中心是市國土資源局直屬的處級事業單位,代表市政府實施土地收購、儲備、前期開發和出讓準備工作。中心下設三個單位:綜合單位、土地收購單位、土地儲備出讓單位。其主要職責如下:1 .根據本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律和土地供求狀況,制定本市土地儲備計劃和年度土地儲備計劃,經批準後組織實施。二、市政府土地儲備庫的建立和管理。三是根據市政府編制的收購計劃,對全市市屬企事業單位、城鎮和農村集體需要盤活的存量土地和其他需要及時調整的存量土地進行收購儲備。四、管理由市政府依法收回的違法土地、閑置土地、待征收土地、無合法使用權的國有土地,並納入政府土地儲備範圍。五、做好儲備土地的前期開發和土地出讓的準備工作。六、通過土地儲備的運作,保證政府的土地收入,為城市建設籌集資金。七、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房管局辦公室是市房管局的辦公室,也是市住房和市解決住房困難辦公室的牌子。主要功能如下:1 .研究擬定本市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和具體規定,並負責監督實施。承擔市政府交辦的住房政策的調查和起草工作。二、辦理和審批公有住房出售和貨幣住房分配手續,管理全市房改住房檔案。三、審查單位周轉房建設申請,制定單位周轉房租金標準並監督實施。四、負責解決城鎮居民住房困難,制定城鎮社會住房保障政策並實施,參與政府安居工程。管理政府為貧困者提供的住房、舒適住房以及政府委托的其他財產。五、具體辦理政府委托的政府住房(安居房)、配套房等不動產的出售,辦理相關不動產權證的申請和審批手續。六、經批準轉讓產權的房改房、住房困難戶。七、管理城市住房基金的提取、使用等相關手續。

酒店的職責:1。負責公房和政府房產的管理、維修、改造和開發。二、提供公共住房資源,配合有關部門完成城鎮住房困難人員的安置任務。三、負責公房和政府房產租金的征收和分配。下設辦公室和五個分支機構:(1)辦公室負責文秘、檔案、人事、財務、後勤等工作。(2)綦江分局、中心分局、煙墩分局、聯豐分局、東部分局。負責所轄直管公房和政府物業的日常管理和租金收繳。

租賃房屋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房屋租賃登記管理的政策法規,依法管理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房屋租賃市場行為。二、辦理房屋登記,征收房屋租賃稅,發放房屋租賃管理許可證。三、調解房屋租賃糾紛,查處房屋租賃領域的違法行為。四、指導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的房屋租賃業務。

交易所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房地產交易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規,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房地產交易登記管理工作。二、審查商品房買賣合同,並登記備案。三、負責房地產權屬轉移和抵押的初審。四、調解房地產交易糾紛,查處房地產交易違法行為。五、審定房地產交易價格,並相應征收相關稅費。六、管理和指導房地產交易中介業務。下設七個單元室:(1)綜合單元,協助領導處理事務所日常事務,負責文秘、檔案、信訪、統計、財務、後勤等工作。(二)商品房交易認證單位,負責商品房交易認證審核,核算交易稅費。(三)合同登記股,負責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商品房預售抵押登記等工作。(四)鄉鎮交易審核單位,負責鄉鎮二手土地(房產)交易認證審核、計稅、認證等工作。(五)市區交易審核單位,負責市區三手土地(房產)交易收據、審核、計稅等工作。(六)收費發放單位,負責商品房、城鎮二手土地(房產)交易收費、認證備案等工作。(七)交易憑證,負責房地產憑證的編號、校對和憑證。

征地拆遷辦公室。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征地拆遷的政策、法規,管理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征地拆遷工作。二、審查建設單位的征地、土地調整、改變功能用地和拆遷申請及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方案,指導和監督征地拆遷工作的實施。三、負責全市動遷、拆遷單位資質審查,發放拆遷許可證,發布征地、房屋拆遷公告。四、負責征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爭議的調解。五、受政府委托,組織實施政府重點工程的征地拆遷。下設四個股室:(1)綜合股,協助領導處理辦公室日常行政事務,負責文秘、檔案、統計、財務工作;負責發放拆遷許可證和發布征地拆遷公告;征地拆遷糾紛調解。(二)鄉鎮征地拆遷安置單位,負責審查征地拆遷申請和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方案,監督補償安置資金的使用;受政府委托,制定政府項目征地方案和補償安置方案並監督實施。(三)市區征地拆遷安置單位,負責中心城區政府重點項目征地拆遷補償工作,組織實施征地拆遷範圍內的搬遷拆遷;接受上級任務,制定征地拆遷補償標準方案;管理和使用征地拆遷補償安置費用。(四)舊城改造房屋拆遷安置單位應當根據政府征地和舊城改造計劃,組織實施征地和舊城改造範圍內的拆遷工作,落實補償安置方案,調解拆遷過程中的糾紛。

招標辦公室土地招標拍賣辦公室成立於1998年2月,業務範圍包括:1。負責本市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招標、拍賣、掛牌和轉讓;二是協助有關部門擬定商業、旅遊、娛樂、商品住宅等各類經營性用地的政府供地計劃,辦理上述土地的招標、拍賣或掛牌公告。三、審批投標人、投標人資格;督促中標人和競得人履行合同。

認證辦公室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土地和房產權屬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土地和房產權屬登記、審核和發證工作。二、辦理新建住房、購買新建商品房、新征地和歷史土地權屬確認及登記發證事宜。3.辦理房地產買賣、贈與、交換、繼承、產析、分割、合並或轉讓房地產現狀變更、變更登記和頒發房地產權屬證書。四、負責房地產抵押登記和註銷登記。5.辦理遺失產權證的補發事宜。下設六個股:(1)綜合股,協助領導處理辦公室日常事務,負責文秘、檔案、財務、統計、後勤管理;負責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的受理、咨詢和發放。(二)市區產權審查單位,負責市區範圍內房地產產權登記的審查核實工作。(三)鄉鎮產權審查單位,負責審查核實鄉鎮範圍內房地產產權登記的權屬。(四)商品房所有權共有的,負責商品房所有權的審查。(五)低質押股份,負責房地產抵押的審查、登記和註銷登記。(六)發證單位,負責房地產產權證書和有關產權資料檔案的歸檔和移交。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本市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推廣,並監督各社會單位貫徹執行國務院& gt,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二、負責記錄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和使用情況;三、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會計核算;四、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和使用;五、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六、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和使用計劃執行報告;七、承辦市政府和住房公積金民營管理委員會決定的有關事項。

地理信息中心。管理和維護中山市基礎測繪數據,供政府和社會使用。二、負責地理信息系統軟硬件的開發、維護和運行管理。第三,提供地理信息相關服務。下設五個處室:(1)辦公室,主要是協助領導處理中央事務,協調各部門工作;負責文秘、檔案、人事、財務、後勤管理等工作;負責生產計劃、管理和質量控制。(二)信息化單位,負責測繪資料的存儲和對外提供測繪資料;負責內部成果資料的歸檔和管理。(3)數字化單元,負責數據生產和處理。(四)開發單位,負責軟件的設計、開發、生產和測試;配合辦公室對軟件產品進行檢查和驗收;維護開發的軟件。(5)系統單元,負責軟件、硬件、網絡維護和數據備份。

檔案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本市國土房管系統檔案工作的規章制度。二、接收、整理和保管本系統的各類檔案。三、負責檔案的編纂、開發和利用。四、向社會提供房地產檔案咨詢服務。下設四個單位:(1)綜合單位,協助領導處理日常事務,負責文秘、財務、保衛、後勤工作。(二)接收單位,負責接收本系統有關部門產生的房地產檔案,並對房地產檔案進行分類、編碼、歸檔、錄入、核對和匯編。(三)咨詢單位,負責提供房地產檔案、咨詢和服務。(四)檔案整理單位負責檔案的整理和管理。(五)檔案檢查單位,負責檢查和核實房地產檔案。(六)文件掃描單位,負責文件掃描影像工作。

市區分局涉及市區範圍內的相關工作,具體如下:1。協調分局各分局之間的工作關系,負責信息傳遞、文秘、保密、資料收集、匯總、文件收發。宣傳土地房產法律法規,會議學習培訓,行政事務,物資組織管理,安排財務往來,衛生監督,安全保衛及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2、負責基本農田保護區的劃定、保護和管理;負責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負責土地出讓和劃撥的審批、監督和管理;負責辦理土地用途、使用者名稱、土地位置變更的審批手續;審核並發布建設用地信息。3、房地產權屬調查、土地登記、房地產登記和地籍;房地產權屬統壹管理;房地產權屬糾紛的調解;負責執行住房政策的日常工作。4.房地產市場調查;房地產經紀人的培訓和管理;負責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資質的審批和登記。5、監督檢查國土資源、礦產資源、測繪、房地產管理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土地規劃、農用地轉用、土地征用、土地資產處置和土地使用權交易;依法查處違法用地、違法房地產交易和違法勘查開采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