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小區都有指定車位,部分車位會對外出售。如果買了不符合標準的車位,就會造成車輛停不下來的尷尬。
所以,這種情況下,壹定要先和物業協商。如果協商不成,我們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
也可以找開發商要小區的車位規劃圖,設計院會蓋章。或者通過業主委員會去建委備案。然後,拿著方案與實際不符的證據,去當地房管局投訴。根據調查研究,立法部門認為,道路、綠地、公共設施、物業服務用房等公共場所作為建築物的附屬設施,原則上應當歸業主所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十三條
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但屬於城市道路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所有權人,但城市公共綠地或明示個人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 * *場所、公共設施和物業服務歸業主所有。
第七十四條
在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首先滿足業主的需求。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所有權,由當事人通過出售、贈與或者租賃的方式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