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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案件的起因

物業公司是否應該承擔責任,首先要看物業公司和業主之間是否已經確立了保管責任。如果有保管責任,物業公司應該給予相應的賠償。

法律分析

目前很多小區道路允許社會車輛通行,屬於合法道路,而壹些封閉的小區不允許社會車輛進入,或者按照嚴格登記制度的小區道路不屬於合法道路。那麽,如果小區發生交通事故,物業公司是否需要承擔連帶責任?小區內發生交通事故,也可以考慮物業公司是否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承擔連帶責任,物業公司是否疏於履行相關職責。

(1)造成交通事故後,車輛駕駛人應立即停車,下車查看傷亡情況。

(2)立即報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後,有能力報警的當事人應當及時通知附近公安機關或者附近執勤的交通警察,報警後留在現場等待救援。如果車輛投保,也應在48小時內通知保險公司。

(3)保持場地的初始狀態。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應盡量避免移動現場車輛和物品的位置,保護好現場證據,使痕跡不丟失。因搶救傷員確需移動的,應當在移動前事先標明,不得故意偽造或者破壞現場。

(4)搶救傷員和財產,減少損失。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當事人應當及時搶救受傷人員,采取現場急救措施的人員應當立即給予急救,如包紮止血、固定、心肺復蘇等。,並盡最大努力搶救受傷人員,盡量送附近最近的醫院救治。如果現場有散落的財物,要妥善保管,避免被他人搶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發生事故的報告的,參照本法有關規定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