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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服務不到位可以拒付物業費嗎?什麽情況下可以拒付?

如果物業服務不到位,是不可能拒付物業費的,因為兩者之間沒有法律上的關聯,需要去法院進行相關訴訟才能解決。那麽今天,就讓我們和邊肖壹起來看看,如果物業服務不到位,妳是否可以拒付物業費,以及相關問題的答案是什麽!

1.物業服務不到位可以拒付物業費嗎?

不會,當妳遇到物業公司提供的物業服務不到位的問題,那麽這個時候妳可以選擇理性的維權方式。第壹,妳可以把這個情況反映給小區業主委員會,讓他們協商溝通解決。如果物業公司提供的物業服務存在嚴重問題,那麽業主委員會也可以依法通過正當程序解聘原物業公司,重新聘請新的物業公司。

二、只有在下列情況下才可以拒絕交納物業費。

業主根據業主委員會與業主大會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選聘本物業管理公司交納物業費。國務院頒布的《物業管理條例》第七條明確規定,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也是業主的壹項基本義務。只有發生下列情況時,業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業服務費:

1、物業管理企業以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為例,自行提供服務,未經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同意,業主或使用人也可以不繳納費用。

2、物業公司實行政府指導價向業主收取相關服務費用,對於壹些超過指導價的業主可以拒絕支付。

3.如果發現物業管理企業未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義務,業主此時可以不交或者少交物業服務費。

4.如果發現物業管理企業擅自提高了物業服務收費標準,那麽對於擅自提高的部分,業主可以不予支付。

5.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先提供服務,再收取費用。同時,物業管理企業也沒有提供相應的服務,此時業主也可以不支付相應的服務費。

3.拒絕交物業費的正當理由是什麽?

業主交納服務費的依據是業主委員會和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國務院頒布的《物業管理條例》第七條明確規定,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是業主的基本義務。只有在下列情況下,業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業服務費:

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以外的自有服務。未經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大會批準,業主或使用人不得繳納費用。

屬於政府指導價的物業服務收費部分,業主可以拒付。

物業管理企業未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義務的,業主可以不繳納或者少繳納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物業管理公司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有些擅自提高的業主可能不交。

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應當先行支付服務費的,物業管理企業未提供相應服務的,業主可以不支付相應的服務費。

如果物業有霸王條款,業主可以拒付。比如之前的物業是通過與業主協商訂立合同,還是自己訂立合同。

物業不履行合同,比如沒有按照整個合同的要求定期清理下水道。

看到這裏,邊肖相信妳也已經了解了相關知識。物業服務不到位拒付費用是不可以的。只有拿出相關證據才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