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配套不完善可以不交物業費嗎?
1.小區的配套設施不完全是主任的責任,與單獨物業無關。物業提供完整服務的,有權主張全額物業費。
2.根據司法解釋,物業已按照合同及相關規定的要求提供服務,法院不會僅因租戶未享受或需要接受相關服務而支持其抗辯,故要求租戶全額繳納物業費。
3.如果小區確實設施不全,居民可以組團督促主任改善,要求賠償,也可以和物業主任協商。
住宅設施的產權歸屬?
小區配套設施歸小區業主* * *,施工區域內道路歸小區業主* * *,但屬於城市的公共道路除外。建築面積內的綠地屬於小區業主,但城市公共綠地或明示的私人空間除外。建築面積內的其他公共* * *場合、公共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歸小區業主所有。
住宅區停車位的所有權
銷售住宅房屋時不按公共建築面積分攤停車場,停車場的房屋所有權應歸房產中介所有。房地產經紀人有權賣給房客。此時房產中介與租戶簽訂的車位使用權變更合同是有效的,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