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依法成立業主委員會後,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對全體業主具有約束力;
2.業主委員會未與物業公司簽訂書面物業服務合同,但業主已實際接受物業服務的,業主應按實際服務價格向物業公司支付相應費用,作為其提供服務的報酬;
3、行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的環境衛生和秩序,並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費用;
4.物業服務費的收費原則應按照相關法規的有關規定收取,收費標準應與人民生活水平相協調。在業主能夠承受的範圍內,服務收費的相關信息要公開,並進行標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各方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如果當事人沒有以書面形式這樣做,但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則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