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很關鍵的壹點就是車位歸誰。人防所有權屬於國家,收益權屬於開發商。非人防,所有權開發商。
所以現在的情況是開發商基本只賣車位使用權,車位產權證太難。
對於業主來說,只要妳不買,車位的歸屬、使用、處置都與妳無關,開發商怎麽處理也與妳無關。所以,沒有車位不讓進很正常。妳進去後會做什麽?不能占別人便宜。
但小區的車位是優先給小區業主的,在銷售完成前可以租給業主。可以向政府部門投訴,希望在出售前協調租賃。
白用免責,更是違法,屬於侵權使用他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