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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梯外墻脫落是誰的責任?

法律分析:樓梯外墻脫落誰的責任要看情況:

1.如果在樓房保修期內脫落,開發商可以承擔責任;

2.如果保修期已過,可以向物業管理公司申請動用維修基金承擔責任;

3.業主未繳納物業管理費或維修基金的,需要由整棟樓的居民承擔,賠償金由全體居民均攤。

法律依據:《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七條正常使用情況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為: (壹)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衛生間、房間和有防水防滲漏要求的外墻,為5年;(3)供熱供冷系統,由兩個采暖期和供冷期組成;(四)電氣系統、給排水管道及設備安裝2年;(五)改造工程為2年。其他工程的保修期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