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商品房首期維修基金由房地產開發商按每平方米建築面積造價的3%-4%繳納;
購房者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支付2%-3%的費用;
業主委員會成立後,應當與本市商業銀行簽訂委托協議,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開立維修資金賬戶,用於保修期滿後住宅部位和設施的大修、更新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