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不起。承租人的主張基本合理。
2.最好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打官司就輸了。
3.如果他不搬出去,也沒有什麽好辦法。主動權在別人手裏。即使沒有寫違約金,對方也可以主張妳繼續履行合同,妳必須履行三年的合同義務。
4.讓我給妳出個主意。他不同意搬家嗎?妳可以和買家溝通,說不到兩年,房子的產權可以完全轉讓,可以降低房價作為補償。如果買家同意,妳可以給妳房子的出租人發壹個書面通知,告訴他要賣房,告訴他價格,告訴他如果在壹定時間內買了房子就簽合同,否則視為放棄。沒有別的好辦法。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1-04。請以實際購房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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