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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回五年前的物業費合理嗎?

1,民法規定,業主違反約定逾期不繳納物業費的,物業服務提供者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繳納;在合理期限內未繳納的,物業服務提供者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2.如果拖欠物業費超過三年,物業公司還是可以起訴的。壹般民事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之後,權利人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但是,如果在訴訟時效期間不向法院提起訴訟,權利人可能喪失勝訴的權利,但債務本身並不消滅。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不享受或者不需要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提出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交物業費的,將向物業管理企業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因敗訴造成的壹切不利後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944條

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提供者繳納物業費。物業服務提供者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不需要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繳納物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