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電地址、用電容量、用電類別不變的條件下,允許更名或過戶;
原用戶應與供電企業結清債務,以終止原供用電關系;
新用戶未辦理過戶手續轉讓所有權的,應當承擔原用戶的債務。供電企業發現用戶私自轉讓所有權時,應當通知到戶辦理手續,必要時可以暫停供電。電表更名指的是用戶名稱的變更,電表過戶指的是用電地址產權變更導致用電業主的變更。
1.新戶和原戶的身份信息;
2.電力地址所有權證明;
3.要從銀行扣電費,還需要提供新賬戶開戶人的身份證明、銀行存折或銀行卡、開戶證明(開戶許可證)。
4.由他人代理的,還應當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和授權委托書。
如遇以下特殊情況,應提供以下信息:
①舊戶主無法提供信息:根據新裝提供的信息繳納電費,並提供“客戶聲明”,聲明新戶主無法獲取舊戶主身份信息的原因,並承諾合法提供所有轉賬信息。
②老戶主已去世:提供補充死亡證明。
③未取得新的房產證:需提供納稅證明,如稅務部門開具的契稅發票。
(4)小區內批量過戶:經辦人身份證明及業主簽署的授權委托書。
居民需要提供:
①新的鑒定材料;
(2)公安部門出具的身份證明原件或姓名變更證明。
法律依據:
《供電業務規則》第三條
供電企業和用戶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服從電網統壹調度,嚴格按照指標供電和用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