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維護維修管理,確保房屋及設備處於正常狀態,不會因施工及不合理使用而損壞,確保房屋及設備處於良好狀態。讓房屋和設備發揮作用,維護產權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綠化管理,制定綠化管理條例,讓業主和使用人有壹個溫馨、舒適、優雅的生活環境;
3、健康管理,給用戶和物業業主壹個優質的衛生環境,讓他們有壹個幹凈整潔的生活環境,讓健康有壹定的保障;
4、治安管理,治安管理包括房屋建築、設備安全管理、用戶財產安全管理,以及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的落實。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284條
業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也可以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業主有權更換建設單位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