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們小區沒有物業管理公司嗎?
物業管理條例中規定,經營使用物業用房,必須經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同意,或者經小區半數以上業主同意。
像商場或者公共場所,消防相關證明壹般都是由租房者辦理。
做了就不會了。妳問消防安裝施工隊,他們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