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規定,物業公司或者居委會應當對違法建設進行制止、教育、勸導,無效的向相關部門舉報。
這種事情本來是歸城建管理的。
受影響的業主可以聯名要求城建處理,
單純自己找,城建不壹定處理,可能是規劃之爭。
政府部門的作風,妳懂的~
如果城建堅持不管,就去市長信箱或者信訪投訴渠道。
這屬於城建部門的不作為。
畢竟上級的壹個回復,已經為這些小人物跑腿幾十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