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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費有滯納金嗎?

我國沒有關於物業費滯納金的法律規定,國家法律制度也沒有規定物業費滯納金會導致滯納金,只有繳納行政罰款的人才會有滯納金。但是,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逾期繳納物業費可能會產生違約金。

1.拖欠物業費有什麽法律規定?

我國沒有關於物業費滯納金的法律規定,應當在物業服務合同中落實物業費滯納金的違約責任。

短期欠費壹般不收滯納金。是否收取物業費滯納金取決於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如果合同中含有加收滯納金的條款,物業公司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的比例收取滯納金。具體征收金額根據各個物業公司的要求不同,需要參考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

二、業主不交物業費有什麽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944條

業主交納物業費的義務業主應按約定向物業服務提供者交納物業費。物業服務提供者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不需要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繳納物業費。

業主違反約定逾期不繳納物業費的,物業服務提供者可以督促其在合理期限內繳納;在合理期限內未繳納的,物業服務提供者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物業服務人不得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氣以催繳物業費。

3.物業費有什麽相關規定?

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壹條為了規範物業服務收費行為,保護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物業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

本辦法所稱物業服務費,是指物業管理企業對房屋及配套設施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維護相關區域的環境衛生和秩序,向業主收取的費用。

文章

國家提倡業主通過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機制選擇物業管理公司;鼓勵物業管理企業開展正當的價格競爭,禁止價格欺詐,促進物業服務收費通過市場競爭形成。

第四條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物業服務收費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服務收費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性、公開性以及收費標準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

第六條

物業服務收費應當區分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具體定價形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第七條

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由有定價權的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水平標準等因素制定相應的基準價及其浮動幅度,並定期公布。具體收費標準由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根據規定的基準價和浮動幅度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屬於市場調節價的物業服務收費,由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第八條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明碼標價,並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公示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

第九條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可以采取合同制或者酬金制的形式約定物業服務費。

承包責任制是指業主向物業管理企業交納固定的物業服務費,物業管理企業享有或承擔盈余或虧損的方式。

約滿酬金制是指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照約定的比例或金額向物業管理企業支付約滿酬金,其余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費用,余額或不足部分由業主享有或承擔的物業服務收費方式。

第十條

建設單位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買賣合同中,應當約定物業管理服務的內容、服務標準、收費標準、收費方式、收費起始時間等,涉及物業買受人利益的約定應當壹致。

第十壹條實行物業服務費合同制,物業服務費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實行物業服務費獎勵制度,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報酬。

物業服務成本或物業服務支出的構成壹般包括以下幾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按規定提取的社會保險及福利費等。;

2、物業* * *部位和* * *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保潔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維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的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 * *用部分,* *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險費用;

9.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

物業使用的部位和設施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專項維修資金列支,不得列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第十二條實行物業服務費報酬制度的,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屬於代管性質,歸已交納的業主所有,物業管理企業不得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費用。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向業主大會或者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年度預算和決算,並至少每年公布壹次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業主或者業主大會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算、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提出質詢時,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及時答復。

第十三條

物業服務收費采取酬金形式,物業管理企業或者業主大會可以根據物業服務合同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收支進行審計。

第十四條物業管理企業在物業服務中應當遵守國家價格法律法規,嚴格履行物業服務合同,向業主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

第十五條

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繳納物業服務費或者物業服務基金。業主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繳納服務費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依法追繳。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繳納物業服務費或者物業服務基金的,業主從其約定承擔連帶責任。

產權轉移時,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應當結清物業服務費或者物業服務基金。

第十六條

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建成但尚未出售的,或者因開發建設單位的原因,應當由開發建設單位全額繳納物業服務費或者物業服務基金。

第十七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相關費用。物業管理企業接受委托收取上述費用的,可以向委托單位收取手續費,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十八條

利用物業* * *用部位、* *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管理企業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業主收入應當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第十九條已委托物業管理企業實施物業服務並收取相應服務費的,其他部門和單位不得收取性質和內容相同的費用。

第二十條物業管理企業根據業主的委托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服務收費由雙方約定。

第二十壹條

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物業管理企業服務內容、標準、收費項目和標準的監管。物業管理企業違反價格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二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並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建設部備案。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建設部負責解釋。

國家沒有規定持有物業費會產生滯納金,所以這裏無法提供相應的參考。至於物業服務合同中違約金標準的約定,這個就不統壹了,因為每個物業服務公司收取的物業費標準不能壹概而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