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大會作出的決定,必須經出席會議的業主1/2以上表決權通過。業主大會決定制定和修改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選聘和解聘物業管理企業,必須經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業主大會就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和續籌方案作出的決定,應當經物業涉及的全體業主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