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的公共部位包括基礎、承重墻、柱、梁、樓板、屋頂、室外墻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住宅設施設備是指根據法律法規和房屋買賣合同的約定,由住宅業主或者住宅業主與相關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附屬設施設備,壹般包括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庫、公益性文化體育設施以及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
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聘請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房屋、配套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