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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費制度的收費標準是什麽?

法律分析:1。根據我國物業收費標準的相關規定,物業費是根據物業的服務水平收取的。通常壹級物業費檔次最高,其收費標準為1元/方/月;二級物業費收費標準為0.75元/方/月;三、四級物業費收費標準為0.35元/方/月。物業費可以上下浮動20%左右。高檔住宅,如別墅,物業費往往高於物業標準。

2.通常商場的物業費比住宅樓的物業費要高。人們花商場物業費分五級,第壹級物業費最高。通常按照優質優價的原則收取,物業費的價格根據商場的位置和周邊環境確定。二級物業費收費標準為18元/方/月;三級物業費收費標準為11元/方/月等等。

3.但物業費的收費標準在不同地區會有所不同。如Xi安多層住宅壹級物業費收費標準為0.45元/方/月;高層住宅壹級物業收費標準為1.5元/方/月。如杭州電梯住宅壹級物業收費標準為1.8元/方/月;無電梯住宅壹級物業費收費標準為1.4元/方/月,可上下浮動25%左右。我們想了解當地壹級物業收費標準,可以咨詢當地物價局。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三十四條業主委員會應當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書面物業服務合同。物業服務合同應當約定物業管理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雙方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合同期限、違約責任等內容。

第三十五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造成業主人身、財產安全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十壹條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繳納物業服務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繳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從其約定承擔連帶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移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由建設單位繳納。